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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立足惩罚性赔偿制度实施的现状,寻求民商事领域、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侵权行为所带来的私权利救济问题之路径。通过检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权益分配、价值选择和表现形式,分析惩罚性赔偿制度和附带惩罚性赔偿制度价值选择模型的混合式行政性惩罚制度二者在填补民商事权益救济漏洞上的可能性,归纳、比较二者存在的价值选择上的同一性及该同一性的依据、特点、效用,借鉴法的经济分析科学来推演、设计相应的价值选择模型;进而思索法制价值选择驳乱或缺失的商事难题、经济热点等现实问题,清厘热门规范的混沌价值、纠正疑难案例的价值错位,回归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价值选择模型之大量实践,以应对社会现实中的各类民商事权益、经济利益救济不周、救济不利、救济不能之急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