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金融业务的飞速发展,金融风险不断暴露出来,引发风险的因素也在不断增加,金融监管面临的任务繁重而艰巨。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金融业面临的竞争和风险更加突出。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突出的摆在我国金融工作者的面前。本文就是为了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而作出的初步探索。 本文首先明确地界定了有效金融监管这一核心概念,认为有效金融监管包括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和效率性两层含义。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是指金融监管应到位而不越位,而金融监管的效率性是指金融监管主体对监管客体实施的监管应该是高效的。 然后,以有效金融监管包含的两层含义为主线,对如何实现金融监管应到位而不越位、如何实现高效的金融监管进行了理论上的阐述。主要观点是:由于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以及金融业的公共利益影响,导致了政府必须对金融业进行严格的监管,但是政府的监管必须是适度的,否则就会影响金融监管的有效性;要实现金融监管的高效性,就必须认真对待金融监管的成本问题,监管成本包括监管者的行政成本、被监管者的执行成本和监管的隐性成本三类,实现金融监管高效性的过程实质上就是降低这三种监管成本的过程。 由于美国是现代金融监管实践中的领头羊,美国金融监管的实践路径也就成为绝大多数国家效仿的榜样。因此,本文回顾和评述了美国对金融业监管的过程,并结合我国金融监管的实践,力图以史为鉴,从中找出了有助于我国实现有效金融监管的一般规律:有效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宏观经济运行、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密切相关,要实现有效金融监管,必须要建立“激励相容”的金融监管体系。 最后,根据有效金融监管的理论,以及从我国和发达国家实践经验中归纳的经验,结合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了一些有利于我国实现有效金融监管的具体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尽快制定并且有效贯彻实施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保障依法监管银行业;构建我国银行的有效内部控制系统;加快建立及完善信息市场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