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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经济现代化转型,它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乡村在取得进步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承认农村许多地区普遍面临着“空心化”、乡土文化遭遇侵蚀、本土精英外流等乡村发展困境。为了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党在十九大中提出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在这样的背景下,新乡贤作为乡村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其在乡村发展的作用正日益凸显。新乡贤对当地乡村振兴有何作用?新乡贤又是如何发挥其作用的呢?如何对农村新乡贤群体开发与运用进行研究?这些问题正愈发引起学界关注。本文拟对此作专门探讨。本研究以安徽省安庆市市源潭镇底下诸村为个案,对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进行了深入研究。首先文章介绍了几个关键概念:乡贤、新乡贤和乡村振兴。通过比较新乡贤与传统乡贤二者之间的区别,指出新乡贤是对传统乡贤的继承与发展,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具有不同的内涵、特征及功能。同时指出本文的理论支撑。多中心治理理论意味着乡村治理有着多个主体,权力之间需要制约与平衡,新乡贤参与乡村事务有利于乡村治理主体多元化;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指出国家和整个社会的融合,当前我国的乡村社会,权力基础较薄弱,要想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平衡状态,就必须要形成一种基层政府与社会多元力量均衡互动的乡村关系。新乡贤是当下的乡村精英,根据精英理论乡村精英参与乡村事务能乡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再次,文章通过对源潭镇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实践的了解,分析其在整个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他们调解纠纷,维持乡村秩序;带动乡村经济发展,拉动就业;移风易俗宣传正能量,营造和谐的乡村文化氛围;推进农村生态宜居等。同时分析制约新乡贤参与源潭镇乡村振兴的因素及成因:城乡、区域经济差距致使新乡贤外流严重;相关制度不健全,新乡贤组织和个人都存在着行为不规范;受农村教育水平和小农意识影响,新乡贤自身存在局限;另外,乡镇政权也影响新乡贤作用的发挥。最后,为推动乡村振兴,根据实际提出相应的措施。要改善相关条件,吸引精英人才回归农村;健全相关制度,促使新乡贤规范参与乡村治理;提高现有新乡贤能力,提高其对乡村振兴的助力;协调乡村政权与新乡贤的关系,合理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