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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夫妻个人以及家庭对外均为平等民事主体,在平时的生活领域和社会经济领域中会频繁的产生债务关系。夫妻离婚或者是民间借贷案件中,如何认定夫妻债务问题,事关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必须审慎。本文以此为立足,结合自身工作的实践经验,就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期引玉。本文采用了案例分析法对具体案例进行剖析,探究案例中所反映出的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并从相应的法律法规入手,分析了各个条文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并将最后的落脚点放在了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找出本案的判决依据,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当前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过程中存在着当事人举证困难、家事代理权制度不规范以及法律条文相互冲突的实际问题。为了有效规避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了财产登记制度、完善家事代理制度的构建策略及其必然性,认为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过程中要明确统一化的判案标准。全文除引言和结论外一共分成了五部分。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论述;第二部分典型案例揭示的主要法律问题,罗列了和本案例相关的法律条文,通过汇总当前学者、法律工作者的研究成果,剖析了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时候不同标准所存在的弊端,并产生了本案件当中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依据;第三部分,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法理考量,从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为出发点,结合案例分析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第四部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存在举证责任分配不清,家事代理权规定不具体,新旧法案的冲突三个问题;第五部分完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建议,夫妻共同债务存在从完善法律体系、构建财产登记制度、完善家事代理制度、确定统一判案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完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