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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知识产权IP(Intellectual Property)为核心的开发,辐射到众多艺术门类,其中也生动地诠释了“互文性”这一经典理论。IP开发的互文性集中体现在对经典文本规范的打破和新艺术形式秩序的建构。IP已形成一整套属于自己的意义世界,并被受众内化于认识当中。当艺术创作者和受众把自己的情感注入同一IP之中,就形成了具有张力的意义世界。众多IP当中,盗墓IP拥有着顶级流量,属于现象级IP,盗墓IP开发体现的艺术媒介互文性对于思考当下艺术文化现象具有标本式的意义。盗墓IP开发呈现的艺术作品离不开艺术媒介,艺术作品因艺术媒介得以存在与延伸,其传播方式的互文性是由艺术媒介的交互性赋予的。当今多元艺术媒介时代语境下,传统艺术生产和艺术形式都发生了改变,与之相应的便是受众在艺术接受和审美层面发生的改变。盗墓IP由众多艺术作品建构而成,互文效应让艺术作品之间产生强有力的关系。从小说到各种艺术类型参与,每个艺术作品既独立也相互关联,不同的关系就有不同的意义。同时受众也存在差别,每个受众在阅读或观看时,都带着自身特有的情感与经验。IP的互文性不是二手复写或是抄袭,而是体现了一部艺术作品与其他艺术作品在相互关系中所形成的变迁。互文性的魅力就在于它可生成多种意义解读的同时,也引导受众某一种意义的解读。IP的意义世界包含着艺术创作者与受众,两者不断地扩大意义世界的场域,进而产生审美增殖现象,同时,时代因素制约着审美增殖的变化与发展。从盗墓IP这一案例扩展到一般IP,现在的IP已不仅代表“知识产权”这一学术定义;通过艺术媒介之间的互文效应,人们创新性地赋予了IP新的意义,它更多的是一种情感符号,是人类内心深处的某种欲望投影。尽管IP开发有着不拘一格的艺术形式和喜闻乐见的内容:别出心裁的VR游戏、故宫衍生品的供不应求等,但在其繁华背后,也出现了关于艺术方面的诸多问题。研究IP互文性现象,反映现如今IP开发的现状和相关艺术问题,是当下艺术学界值得关注的重要研究课题,同时扩展艺术理论和互文性理论的内涵与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