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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着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的现象,合会作为一种重要的非正式金融制度,广泛存在于我国民间。但随着合会组织内人员数量增加以及个体间信息不对称,个体“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几乎让民间自发组织的合会瓦解。论文关注到这一问题,试图针对合会组织中个体之间的互动,尝试从微观个体的角度考察合会中的当事人,如何能够组织起来,就大家的共同利益达成彼此认同的一致性协议。论文通过建立个体特定的效用函数,从两个层次来分析:第一个层次考虑会脚之间的互动,通过建立单个会脚的效用函数,得到会脚之间合作的均衡解,通过引入贴现因子,进一步考察重复博弈情况下会脚之间合作的必要条件;第二层次考察在会脚之间合作的基础上,依据信息经济学的委托—代理理论,把参与合会的会脚群体作为一个委托人,会头作为代理人,讨论了会头与会脚之间在信息对称及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合作均衡解。论文的主要结论如下:第一:对于合会来讲,存在一个N*,使得会脚自身的努力水平与合会组织要求的努力水平相等,达到帕累托最优。如果N>N*,即随着合会人数的增多,人们之间会产生强烈的搭便车行为,导致“囚徒困境”的出现;第二:会脚的合作意愿度及惩罚措施与贴现因子成正比,即当会脚的合作意愿度越大时,其贴现因子也越大,会脚之间更注重长远的合作收益,而不在乎一次的或者是短期利益来选择不合作行为;第三:当激励因子β界于[M,N]区间时,会头与会脚之间选择合作;而当激励因子β界于(0,M)区间时,会头不会参与合作;当激励因子β界于(K,N)区间时,会脚不会参与合作。现实中存在支持上述假说的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