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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既是一个德目,更是一种道德思维方式。学生公平观的发展是个体道德成熟的重要体现,心理学研究表明,学生公平观的发展具有一定的阶段性,依次从同等对待过渡到差别对待,再到补偿对待。伦理学提出了公平的三个原则,即相同的人得到相同的对待,不同的人得到不同的对待,处境不利者得到特殊优待。本论文结合学校公平教育的载体即管理、教学、指导、活动四个层面,六个领域即班干部选拔、座位安排、集体劳动、课堂发言、课外辅导、课外活动设计问卷,调查不同学段的学生对于公平的理解以及我国中小学生在校待遇的公平性,借此反思我国公平教育。根据调查,学校直接的公平教育相对较少,学校更倾向于用友爱谦让来教导学生解决问题,而非从公平的角度来理解问题。学校生活公平性在层次上存在递减趋势,学生在校待遇的公平感存在复杂的年级差异,在个别项目上存在一定的性别差异。学生的公平观具有以下特点:在公平的三个不同水平上,学生同等对待的公平观最为强烈;同等对待水平上,机会均等公平观强于结果均等公平观;差别对待的公平观上,学生在课堂发言上的差别对待公平认知最为薄弱;在补偿对待公平观上,学生在班干部选拔上的补偿对待公平认知最为薄弱。从性别上看,男女生在课堂发言、课外辅导、课外活动的机会均等公平观上有显著差异;男女生在课外辅导上的补偿对待公平观有显著差异。从年级上看,不同年级的学生对于班干部选拔、座位安排、课堂发言、课外活动上的机会均等公平观有显著差异;不同年级的学生对于班干部选拔、座位安排、课堂发言、课外辅导、课外活动上的差别对待公平观、补偿对待公平观均有显著差异。据此,提出学校公平教育的若干建议:一是实现学生公平观的阶段性发展,二是通过辩论生成学生理性的公平观,三是以公平的制度孕育公平的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