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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问题,已经有了不少的研究。不过,伴随着微博等新型媒体形式的发展,媒体监督呈现出新的特点。此外,随着中国司法改革的深入进行,以及司法实践经验的不断累积,这将对司法公正有新的认识与领悟。因此,对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重新审视,就显得必要了。本文侧重于对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法律问题的探讨。在引言部分,简要谈及媒体新形式的发展,并概括介绍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一些重要研究,从而引出正文部分。本文正文分为五部分。正文第一部分主要论述媒体监督的基本问题。在这一部分里,首先探讨的是媒体监督司法的意蕴,并对媒体监督司法予以定义。然后讨论媒体监督司法的特征。其中,包括媒体监督的要义,媒体监督的主体、手段和效力,以及媒体监督的新特点。第二部分是对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关系的探析。关于司法公正的辨析,理所当然地成为首先研究的重点。通过对司法公正的梳理,得出“司法公正应更多的从对司法权的约束、保障司法过程的中立与公开,强调程序公正的角度来理解”的看法。基于这个观点,接着就正式进入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关系的分析。第三部分主要从现实层面来分析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通过分析发现,两者是存在冲突的表现的。这集中变现为媒体监督与司法中立的冲突。对于冲突的存在,接下来就是分析其中的原因。第四部分,侧重于对英美经验的考察。英美经验的核心就是新闻自由与公正审判的平衡。正文的第五部分,就是详细探讨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之制度构建。要实现良性互动,就要求媒体监督司法遵循必要的基本原则。它们是保障媒体监督权利原则、权利与权利平衡原则和“有限度”原则。明确基本原则之后,就需要提出一些制度构想了。制度设计涉及两方面,一是完善媒体的监督,二是完善司法的运作。这是实现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的关键。结论部分总结回顾了正文论述的五部分内容。总之,本文的立足点是寻求媒体监督与司法运作“各司其职”,最终实现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