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律本身是一个广泛、独立的知识领域,但法学并不是一门封闭、自足的学科。心理学是一门通过分析人的行为来探索心理活动规律,进而预测和调控的科学。随着交叉学科的兴起,心理学对法学的影响也越来越深。在国外,心理学与法律问题的结合研究起步较早,19世纪,佛洛依德试图证明人的行为实际上大多受无意识的冲动所驱动,而不是基于逻辑和道德。这种分析驱使当时的法学家重新探讨他们关于犯罪行为的责任的假设,开始关注在审理案件时,法官本身在何种范围内受到心理因素的影响,而不受法律原则或规则的影响。审判活动中的心理现象正是在法官个性的影响下,以一定的心理状态为背景,通过各种心理过程表现出来。法官在审判实践中,正是通过知觉、感知、记忆等认知活动来获得案件事实,发现法律规范。法官在认识案件时会产生某种情绪,从而采取一定的态度,比如对受害人的同情、对犯罪人的痛恨,这种主观体验过程就是情感过程。这种情感有时会激励法官克服困难与犯罪斗争,有时也会影响其中立地做出判断。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法官心理因素对法律适用效果的影响进行研究,探讨法官所需要的正确的职业心理品格。本文除引言、结语外,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法律适用中法官心理因素概述。该部分主要介绍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官心理的概念和特征。该部分重点介绍了法官心理的内涵及其所包含的内容,并且进一步分析了影响法官心理的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第二部分,法官心理因素对法律适用各阶段的影响。此部分分析法官心理因素对法律适用各阶段的影响。主要从法律适用的事实认定、法律发现这二个阶段出发,以案例的形式引入,分别介绍法官心理在适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影响。第三部分,法官心理因素对法律适用影响的历史考察和域外经验。本部分介绍了我国历史上有关心理因素运用于法官断案的主要法律思想,以及域外西方国家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和制度,并总结出可供借鉴的经验、启示。第四部分,优秀法官心理培养的完善建议。该部分针对法官心理因素对法律适用效果所产生的积极或消极影响,分别从组织层面和个人层面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