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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启动,开启了中国证券市场全流通的序幕。当初为了顺利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非流通股东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一个对价的同时,还普遍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在进入流通之前遵守一段时间的锁定期,即“分步上市流通”。 “分步上市流通”通俗来讲就是所谓的“锁一爬二”规则。该规则是指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锁定一年禁售期即为“锁一”;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在12个月内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在一年禁售期后的两年内不能全额流通即为“爬二”。 自2007年以来,大部分上市公司都开始陆续进入解禁期,非流通股东获得了流通权。面对着成本和收益的巨大差异,限售股特别是“小非”——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股东,开始汹涌地抛售筹码。 另外,股权分置改革后发行的第一批股票,发起人股东、战略配售股等也陆续进入解禁期,市场面临比新股发行更为严重的资金需求压力。 数据统计显示,至2012年,证券市场将有13715.38亿股限售股陆续进入流通,解禁总市值为166039.44亿元。截至2008年3月31日,沪深两市总市值为215710.75亿元,流通市值75565.74亿元,如果限售股全部解禁,几乎相当于在现在的市场之上再增加两个市场的流通市值。 因此,限售股解禁扭转了证券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限售股巨大的流通压力一方面制约A股市场的上涨空间,另一方面在下跌的趋势中又加大了下跌的幅度。 除了对资金供求关系的影响外,限售股解禁对于中国证券市场还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解禁完成后,资本在各种资产之间的流动渠道被打通,证券市场定价会与债市、汇市、商品市场乃至实业资本市场建立较强的联动性。在这个过程中,资本可以更充分地发挥其逐利本性,配置效率也会进一步提高,如同各池塘的水位最终会趋于一致。 但限售股解禁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小非”非理性的抛售带来了市场估值体系的混乱,对于原有流通股股东的估值体系对于“小非”不再适用。 限售股解禁只是市场重新构建市场的估值体系开始,中国证券市场面临阵痛开刚刚开始。但是,由于股权分置改革时,非流通股东已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过对价,流通股股东默许了限售股的流通权,就不能再以解禁冲击市场为由限制其流通。政策上也不应该对限售股解禁直接加以限制,而是应完善其解禁规则,如《1933年美国证券法》的《144号条例》,尽可能降低限售股解禁的负面影响。 2008年4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对限售股解禁进行规范,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虽然规定仍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对持股在5%以下的“小非”解禁影响有限,只是延缓了限售股的减持速度,并不能改变限售股的供给状况,但是这是监管层在指导方向上对限售股解禁进程做出的一个现实约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二级市场的直接冲击,强化了信息披露。 因此,在2010年证券市场实现全流通以前,限售股将成为影响中国A股市场运行与发展的最主要因素,限售股的问题不最终解决,中国证券市场也似乎很难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