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始,“股东积极主义”开始逐步“抢占”西方学术杂志的页面。而到现如今,尽管与西方成熟市场仍有不少差距,但凭借着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的我国机构投资者发展得非常迅猛。随着自身管理的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以及投资理念的“升级换代”,简单地用抛售股票的方式(用脚投票)来表达对公司不尽如人意绩效的不满已经不合时宜。机构投资者的身份也在发生着改变,即从被动转为主动,从单纯谋取短期利益的投机者“蜕变”成公司治理重要的监督者和参与者,而这有利于缓解代理问题诸如信息不对称、责任不对等以及激励不相容等“顽疾”。基于对成本和效益的考虑,机构投资者如果能够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有效行使监督权力,那会带来公司绩效的改善以及投资收益的剧增,而这完全可以覆盖机构投资者为此付出的监督成本和治理成本,已有不少文献得到了这个研究结论。同时,每个公司作为资本市场大家庭中的一员,要想在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也必须把握创新这一助推器,更甚者来说,创新对企业具有“至关生死”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创新战略作为企业战略板块中非常重要的一块拼图,受到决策层、股东、治理层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尤其被有着“先觉资金”和“聪明资金”之称的机构投资者所关注。因此,本文认为机构投资者很有可能对企业研发创新战略的制定、实施和保持产生较大的影响,进而通过“传导”影响企业的绩效表现。除此之外,本文研究的对象定位于深市创业板市场,因为创业板作为创新和创业的中小市值公司的聚集地,其中大多为新兴产业;而新兴产业的公司本身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需求和动力,故而选出的样本数据和得出的研究结论更具代表性。本文选取2010-2014年深市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数据为样本,以企业异质研发创新为中介视角,试图以“特征—行为—经济后果”的研究范式,来探索异质研发创新在机构投资者和企业绩效之间的中介作用。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股东积极主义理论,本文将机构投资者区分为总体机构投资者、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和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将中介变量异质研发创新细分为探索式研发创新和常规式研发创新,又将企业绩效表现分别以短期指标资产收益率(ROA)和长期指标托宾Q值(Tobin’s Q)来衡量,进而对机构投资者与企业异质研发创新和企业绩效表现的影响路径和传导效进行探索研究和分析。研究结果发现:机构投资者总体持股与企业绩效正相关,这种正相关主要“归功”于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绩效的正向作用;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企业绩效相关性不显著;机构投资者总体持股和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探索式研发创新均正相关、与上市公司常规式研发创新相关性均不显著;机构投资者总体持股、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通过探索式研发创新来影响企业绩效表现,探索式研发创新分别对机构投资者、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与企业绩效表现之间关系产生部分中介效应。基于上述理论推导和实证分析后的结论,本文分别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积极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有效程度;不断壮大机构投资者,构建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的“稳定器”;充分激发企业研发创新热情,提升企业的绩效表现和市场价值;尽量拓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监督和治理的路径。本文立足于前期学者的研究成果,“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尝试性地以异质研发创新为中介视角来研究机构投资者与企业绩效表现的关系,得出结论:“机构投资者总体持股、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通过探索式研发创新来影响企业绩效表现,探索式研发创新分别对机构投资者、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与企业绩效表现之间关系产生部分中介效应”。这个结论为机构投资者通过中介变量异质研发创新来影响企业绩效表现提供了一些思路,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为有关机构投资者、异质研发创新和企业绩效的文献研究提供了一些经验证据;同时,在如何壮大机构投资者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等方面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