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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耕地数量迅速减少,节约集约利用稀缺的土地资源显得必要而迫切。解决我国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单位土地产值偏低、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需要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相配合,土地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政策工具,对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合理的土地税收可以引导土地利用方向,抑制土地投机,提高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英国、日本、台湾等土地资源相对稀缺的国家和地区都通过完善的土地税收手段来调节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随着经济发展和形势的变化,我国现行土地税制设计中一些不合理之处也逐渐凸现出来,如税制结构不合理、征收范围狭窄、税率设置不合理等,这些缺陷严重弱化了税收杠杆职能的发挥,不能很好地起到保护耕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作用,也难以有效解决我国城市土地利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本文从促进我国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角度出发,在土地税收对于土地资源配置的作用机理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针对我国现行土地税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宽税基、低税率、简税制、严征管”、“正税、明租、清费”等原则,提出具体优化方案:适当降低流通环节税负,同时提高保有环节税负。设置农地占用税、土地闲置税、适时开征物业税、遗产与赠与税、取消土地增值税以及完善现有其他税种等。通过上述土地税收制度的改革,理论上建立了一套符合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更有利于其调控作用发挥的土地税收制度,以税收限制土地浪费行为,以税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后,为保证所构建的新型土地税制的有效运行,文章提出了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并总结了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