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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家庭结构及其功能发生了重大变化,衍生出新的“社会弱势群体”,即困境家庭儿童,其父母因自身或家庭原因而无法尽到监护责任,使得儿童赖以生存的载体——家庭出现了残缺甚至瓦解,从而导致儿童面临生活、升学、社会交往等困境,在发展过程中相对缺乏情感支持、生活保障、教育指导,甚至面临社会排斥而处于一种不利环境。 本文通过对上海市S区的困境家庭儿童在个人、家庭、社会等层面所存在的困境,以及政府在困境家庭儿童保障中的履责现状、具体承担的责任、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在资料收集方面,采用深度访谈法、观察法以及文献研究法来获取信息。 研究发现,在家庭责任缺失的情景下,困境家庭儿童因父母的缺位而导致家庭情感保障缺乏、因家庭社会功能弱化而导致社会交往能力严重不足,因隔代监护为主的抚养方式、家庭经济、照料等压力而导致家庭保障的不足,因亲属层面保障的非持续性、非亲属层面普遍责任意识的缺乏而导致社会力量保障的不足。基于此,政府则主要通过制度保障、对家庭的财政支持、依托社区、购买社会服务来为困境家庭儿童提供保障,弥补家庭责任的缺失,且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家庭的部分经济压力、保障儿童的受教育机会、加强社会情感的支持。然而,政府责任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也存在问题,主要包括:制度层面不够完善、财政支持力度薄弱、服务保障过程中存在明显不足,以及监督和管理责任仍需强化等。 困境家庭儿童保障中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不断地完善。本文根据上海市S区的困境家庭儿童保障情况,通过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政府责任的完善建议:一、逐步完善儿童福利制度保障体系,强化儿童权利观念,加强以儿童为主导的多层级体制保障;二、给予家庭经济、教育、照料支持,逐步构建家庭支持型社会政策;三、逐步强化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加大服务购买力度引入更多的社会组织力量,并加强对其专业性监督和管理,以及建立社会服务的绩效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