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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需求的集中体现,是人类精神文明实践的重要形式。改革开放30年,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增长方式和社会结构都产生了一系列的深刻变革。从一般温饱型社会向全面发展型社会过渡,人民群众对政府提供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期望也明显有了提高,这是中国30年改革发展的必然结果。经济发展过程和格局呈现出来的东西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群体之间贫富发展不平衡等特征也就自然折射到了公共文化领域。大部分社会成员处在“生存以上,生活以下”的尴尬状态,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因此,要强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职能,使社会成员公平共享改革成果,让社会成员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但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格局存在着总量不足、分配不均衡、质量不高、供给水平较低等矛盾。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程的逐步推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举措,是保障公民公共文化权利一个重要途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有利于消除社会的矛盾,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社会的均衡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紧扣当前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改革的现实国情,选取公平正义为视角,基于调查问卷,根据国家权威机构的统计资料,在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从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以及群体之间三个层面,用数据和事实说明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过程中客观存在的非均等化状况。在此基础上,从政府责任、财政投入、资源配置和公民参与四个维度,对造成中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非均等化的各种现象进行反思,重点阐述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逐步实现提出合理化的进路选择,力图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改革进程提供一定程度上的参考,同时给我国一些文化相对贫困的城市和区域在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建设中提供一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