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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关怀是诞生自人文主义基础之上却又高于人文主义的理论,而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实际上是通过规定国家的运行规则以及对国家权力予以规制来实现它关怀人、尊重人并且为人的发展提供良好平台的使命。因此人文关怀作为宪法密不可分的固有品质,一直以来是伴随着宪法的发展而不断进步。本文深入解析宪法的人文价值与人文关怀实质,是为我们党和政府开展工作提供理论保障,也是坚定人民群众对于我们党和国家信心的“定心丸”。党的十八大刚刚召开,正是改革发展呈现出无限活力的良好形势之时,维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是保证当前大好局面的重要前提。而在实践中将宪法的人文关怀落到实处,正是保大局促和谐不可或缺的力量。
本文首先提出人文主义的源流并且就产生于其基础之上的人文关怀进行了定义,然后就宪法的人文关怀与宪法的关系进行了阐释,并且以英、法、美三国宪法发展为例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解读宪法的人文关怀内涵与特征。最后,落脚中国的实际,笔者就中国宪法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解决途径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