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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开始,以“人类基因组计划”为标志的基因科技正在深刻影响着人类社会,基因检测技术在给我们带来医学上巨大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了伦理和法律上的争议。个人的基因信息如何规范使用是基因检测技术投入临床应用后产生的最大难题。在人身保险核保过程中,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提供基因信息,以用来评估投保人未来健康风险,并依据风险的不同收取不同的保费。投保人则以平等权来反对这种“基因歧视”,甚至以基因隐私权来反对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提供其基因信息。对于这种争议,一般伦理学家和法学家呼吁禁止基因歧视,欧美等一些国家目前的立法也以禁止保险公司在人身保险核保过程中使用基因信息为主。但我们应该考虑到,保险有其运行规则,保险公司也有其利润追求,如果仅从保护投保人对自身基因信息享有的权利的角度出发,将容易使商业保险无法运行,保险公司无法获得利润而退出市场。因此,法律的任务在于寻找人身保险核保过程中基因信息合理使用的评判标准,并依此建立法律制度去规制保险公司在核保过程中使用基因信息,平衡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双方的利益与成本。本文共分三章:第一章“人身保险核保过程中基因歧视的现状分析”本章从基因歧视的概念入手,限定了基因歧视的范围。对目前国外和我国人身保险领域存在的基因歧视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引起基因歧视的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最后对目前各国针对保险领域基因歧视的立法进行了简单评析,指出禁止保险公司使用基因信息的立法模式是不合理的,是违背保险公平精神的,应该在商业保险制度的框架下进行分析,寻求合理的法律对策。第二章“商业保险制度下基因歧视的分析”本章在商业保险制度下对基因歧视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保险“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基本原理,体现了互助与公平的精神。公平既包括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公平,也包括投保人之间的公平。为了维持这种公平,就必须保证风险与保费相适应。本章首先分析了商业保险公司的营利性,以及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其次,分析了风险评估对于保险运行的重要性和基因信息对于投保人未来健康风险的评估具有重要作用。若禁止保险公司使用基因信息,保险公司可能无法准确评估投保人的健康风险,造成风险与保费的失衡,还可能引起逆选择的严重后果。而允许使用又可能侵犯投保人的基因隐私权。因此,本文对人身保险核保过程中使用基因信息对双方产生的利益与成本进行了分析。第三章“人身保险中基因信息合理使用的条件及规制”本章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人身保险核保过程中基因信息合理使用的条件。即:1、基因信息准确、真实。2、基因与疾病之间有一定程度的确定性联系。并对基因与疾病的确定性联系进行了分类讨论。同时,对于我国保险法规制保险公司在人身保险核保过程中使用基因信息提出了几条意见。即:1、允许保险公司合理使用基因信息。2、保护投保人对基因信息的相关权利。3、由专门机构制定保险中基因信息的使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