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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以自上而下的行政级别为基本架构,以行政区域划分为基础实施的区域扶贫制度,取得了令世界震惊的扶贫成就。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的扶贫事业出现了新的趋势,即贫困人口越来越集中于民族地区。因此,扶贫已成为我国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同时,民族地区的扶贫也成为中国扶贫事业的难点地区。能否解决民族贫困地区人民的温饱问题,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和经济的长远发展;能否巩固前期的扶贫成果,直接关系到民族团结和地区稳定,甚至对整个国家的安定和长远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但是,以往以单一的政府权威和行政区域划分的扶贫模式不利于扶贫资源的整合和社会力量的凝聚,已不再适应新时期我国民族地区的扶贫实践活动。20世纪80年代,社会组织开始参与到我国的扶贫事业中来。进入21世纪,社会组织已逐渐成为我国扶贫事业的中坚力量。本文以非政府组织理论、治理理论及公共经济学等相关理论为指导,总结民族地区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经验,从而进一步分析现阶段我国民族地区贫困的现状和基本特征;分析民族地区政府和社会组织在扶贫中的不足和优势,探索民族地区政府和社会组织在扶贫事业中应如何相互合作,相互配合;分析二者在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民族地区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的建议和对策。论文共分四部分。引言部分,分析论文的研究背景,总结国内外对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关系研究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一部分,社会组织的基本理论介绍,对社会组织的概念、性质及分类进行了基本的辨析,分析了民族地区政府和社会组织在扶贫中的优势和不足,并详细阐述了二者合作的现实需求;第二部分,民族地区政府同社会组织合作的现状,及民族地区政府同社会组织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剖析。第三部分,总结了国内外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扶贫的经验;第四部分,结合实际,提出促进民族地区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扶贫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