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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肝血管瘤(hepatic hemangioma)是肝脏最常见的良性肿瘤,其尸检发生率0.4-7.3%。临床以海绵状血管瘤最为常见,以女性多见,其确切的病理发生机制尚不清楚。大部分肝血管瘤患者并无明显临床症状,多数是在行超声或CT检查中发现病变的。当肝血管瘤直径大于5cm时,则被称为巨大肝血管瘤(giant hepatic hemangioma)。肝血管瘤主要表现为良性过程,但血管瘤的主要症状可表现为腹部疼痛或不适以及呕吐。其主要并发症包括出血(hemorrhage)、黄疸(jaundice)、血小板减少症(thrombocytopenia)、低纤维蛋白原血症等。目前,对于无症状的肝血管瘤,一般仅给予观察,无需特殊治疗。对于有症状或者存在进行性增大的肝血管瘤患者,在排除其他引起症状的原因后,应采取积极的治疗手段。经典的治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外科切除(surgical resection)、肝动脉结扎术(hepatic arterial ligation)、经动脉介入栓塞术(transarterial emobolization,TAE)、放射治疗(radiation therapy)、类固醇治疗(steriod treatment),等等。在特殊的肝血管瘤病人中,则甚至需要肝脏移植(liver transplantation)治疗。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微创治疗技术也逐渐应用到巨大肝血管瘤治疗中。其中,经皮射频消融术(percutaneousradiofrequency ablation,PRFA)和腹腔镜切除术(laparoscopic resection,LR)是治疗巨大肝血管瘤(giant hepatic hemangiomas,GHHs)最主要的微创手段,但目前尚未见两种技术手段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比较研究报告。本文首次进行了LR和PRFA同期在同一单位治疗GHHs的前瞻性对照研究,以此比较分析经皮射频消融术和腹腔镜切除术治疗巨大肝血管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方法:2010年2月至2012年8月,85名巨大肝血管瘤患者(直径≥5cm,≤15cm)在我所进行了微创治疗。其中,54例患者[男19,女35;平均年龄43.3(24-61)±8.5岁]的55个GHHs病灶[D=7.2(5.0-12.8)±1.90cm]采取了PRFA治疗,31例患者[男9,女22;平均年龄44.2(29-61)±9.2岁]的32个GHHs病灶[D=7.20(5.0-15.0)±2.10cm]采取LR治疗。PRFA治疗1次后病灶未完全毁损的患者在同一次住院期间行第二次PRFA治疗,以期达到病灶完全毁损。所有患者术后通过超声造影或增强CT进行随访。我们对两组患者的治疗时间、失血量、一次完全毁损率、症状改善、并发症、消融灶大小及住院时间等指标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85例患者含87个巨大肝血管瘤,PRFA组55个GHHs病灶(50lesions≤10cm,5lesions>10cm);LR组32个GHHs病灶(30lesions≤10cm,2lesions>10cm)。对于直径在5-10cm的GHHs病灶,PRFA组的治疗时间和失血量(44.9±21.3min,6.4±1.73ml)都明显低于LR组(196.7±80.6min P<0.001,356.9±544.7ml P=0.004),而两组住院时间(12.53±1.77d,12.55±2.53d, P=0.295)则无统计学差异。所有LR组患者治疗后病灶都完全切除,而PRFA组的一次完全毁损率为80%(40/50),二次完全毁损率为(9/10,90%),1例患者存在残留病灶。在GHH直径大于10cm的5例PRFA组患者中,所有患者均需进行两次射频消融,2例(40%)患者在二次射频消融治疗后达到病灶完全毁损,2例患者存在残留病灶,另有1例患者因溶血性黄疸未行第二次PRFA治疗。在GHH直径大于10cm的2例LR组患者中,1例(1/2,50%)患者因出血量大转为开腹手术切除。PRFA组患者在术后随访8.43±2.5(1-18months)月,病灶直径降低到5.7±1.4cm,较术前明显下降(P<0.01),术后残留病灶未见增大。两组患者与GHHs相关的临床症状均在术后得到了缓解。PRFA组有严重并发症2例,其余均自愈。LR组2例患者因大出血、止血困难转开腹手术切除,余无严重并发症发生。结论:对于直径在5-10cm的巨大肝血管瘤,PRFA和LR都是安全有效的微创治疗手段,但PRFA在操作上更便捷,更微创。对于10cm以上的巨大肝血管瘤,PRFA组需两次或多次治疗以期达到病灶完全毁损。LR术中出血多、转开腹率高,对此类患者LR技术仍不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