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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8年中国银行业开始全面改革,中国银行业由垄断结构转变为竞争结构。2003年以来经济金融改革,包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BRC)的成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外资银行和资本的开放,以及2007年开始遵守“巴塞尔协议”,是市场结构变化以及新市场规章政策实施的显著标志。本文探讨了中国金融中介的三个不同方面。首先,随着中国透明操作的重要性在日益增加,银行业的竞争状况也日益改善,但是现有的不良贷款(NPL)文献中却很少探讨过这些方面的问题。因此,本文的第一部分的研究目的是检验作为NPL决定因素的银行系统透明度,竞争以及宏观经济和银行特定的变量。本文根据2000年至2014年的年度数据,为中国银行采用两步系统GMM动态面板模型。结果表明,中国银行体系的高透明度降低了低质量资产的数量,但是不包括政府所有的银行,而竞争加剧会导致不良贷款的增加。此外,本文在宏观经济学和银行特定变量的背景下发现了不同的结果。本文的研究对风险管理实践和宏观审慎政策具有实际意义。本文的第二部分结合164家中国商业银行2000年到2012年的年度数据,测试了银行系统透明度和竞争对银行金融稳定性的影响以及透明度能否通过竞争对金融稳定性有间接影响。在SCP和NEI0框架文献的基础上,本文还具有结构性的和非结构性的措施。这两种措施都为中国银行体系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在考虑到Lerner指数和Boone指标时,具有较高市场竞争力/较低竞争力的银行往往具有更高的信用风险,并直接导致金融稳定性的降低,从而支持竞争稳定性观点J. H. Boyd and De Nicolo (2005)。通过银行贷款向顾客收取高额利率,拥有更大市场力量的银行往往会导致过度冒险,从而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而透明度带来的间接效应改变了这种情形,这一点是非常有趣的。透明度和竞争措施的互动效应表明,市场竞争力较强/较弱的银行降低了信贷市场风险,增强了金融稳定性,这一观点支持了 Chen & Hasan(2006)和Gorton& Huang (2002)等提出的竞争脆弱性假设(Keeley, 1990)。而对于非结构性措施,本文发现由C5和HHIL测量的集中度/市场力量与金融稳定性之间存在直接联系。它表明,在高度集中的市场中,在支持竞争稳定性观点的同时,市场力量较强的银行倾向于具有较高的信用风险,高破产风险的可能性越低。本文的第三部分研究实证分析了市场结构对货币政策传导的银行贷款渠道的作用。结果表明,存在所有估计一致的银行贷款渠道。同时考虑到银行的规模,流动性和资本化等不同特征,结构性和非结构性措施都表明,具有较强市场力量和集中度较高的银行往往会削弱货币政策传导的银行信贷渠道。在中国银行业市场中,资本充足,流动资金状况良好的银行,由于存在替代资金来源和资本缓冲以满足银行贷款需求,因此货币政策立场不会有任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