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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在目前的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往来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现实中的朋友圈。网络也不仅仅是一个工具,而是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一种社会生态形式,在经济领域亦是如此。这也表现在互联网金融领域,P2P平台是其中一种常见方式。近几年我国的P2P平台犹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新事物之一。然而在繁荣现象的后面,是负面消息的不断出现,如提现变得困难、发生恶意跑路、涉嫌非法集资、以及网络诈骗等等,这些情况的出现给整个市场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如何更好地对P2P平台进行法律监管成为当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论文除了引言和结语之外,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关于P2P平台的概述。首先从P2P概念、历史沿革、以及我国P2P平台的发展情况等几个方面对P2P平台进行了一个宏观的介绍。其次对中外P2P运营模式进行了介绍,其一是国际上P2P平台的运行模式,主要介绍了美国的P2P平台Lending Club和Prosper以及英国的P2P平台Zopa。其二介绍了我国P2P平台的三种运营模式及其法律关系分析。包括纯中介服务模式,担保模式以及债权转让模式。第二部分介绍了 P2P平台的法律性质辨析。首先主要把P2P网贷与民间借贷、资产证券化行为和非法集资等相近或相关的行为进行了辨析,然后论述了现有法规对P2P平台的定性,继而提出对平台定性的重新思考。第三部分介绍了 P2P平台的监管现状。首先,介绍了 P2P平台监管的理论依据,包括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交易各方的“信息不对称”理论以及金融监管的“双峰理论”。其次介绍了 P2P平台法律监管的域外经验。本部分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介绍P2P平台法律监管的域外经验,主要以美英两国为例,从监管主体和监管制度两个方面介绍。最后是我国P2P平台的监管现状,主要内容有我国目前对P2P平台监管的法律制度的缺失,监管主体的介绍,以及P2P平台所涉及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运营风险、网络风险、法律和政策的风险以及平台信息披露不当的风险。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P2P平台法律监管的具体措施。首先,要完善有关P2P平台的法律规范体系,主要包括提高P2P行业的准入门槛和完善其退出制度。再然后要注重行业自律监管,与政府的监管进行良好的互动。最后,要健全市场配套服务,包括征信体系的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严格要求资金存管分离以及设立P2P平台用户隐私保护机制。P2P平台在满足市场主体资金需求、拓宽投资者投资渠道、健全我国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篇论文的研究目的是为我国P2P平台的法律监管提供一定参考建议,规范P2P行业发展,使P2P行业更好的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