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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全面进步。只有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富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然而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经济的发展有赖于农村私人产品的产出效率,而农村私人产品的产出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因此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不仅影响了农村私人产品的产出效率,而且成为阻碍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因而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公共产品供给的问题研究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农村公共产品内涵界定与理论分析。首先对公共产品的界定进行了论述,然后对农村公共产品的分类、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进行系统阐述。第二部分主要是农村公共产品的历史和现实。本部分对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家庭承包制下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进行了系统的分析。通过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历史演进分析我们能够发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内容中基本上是生产性和消费性公共产品,是以社区为主的供给主体,政府仍然是大型公共产品的主要供给主体。但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着总量不足、结构失衡、效率低下和供给水平地区间差异较大等问题。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缺陷及归因,围绕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不合理、制度外供给设计失范、供给主体运行错位、决策机制倒置等问题而展开。正是以上原因导致农民增收困难,农业经济发展缓慢。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所在,本部分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公共产品供给模式进行了探讨,从而设计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根据党的十六届五、六中全会精神,并提出了一些新的有针对性的供给模式,在政策导向、制度外筹资、事权和财权、公共选择机制、供给机制等几方面寻找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