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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其投资范围包括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当前我国PPP项目多为关乎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普遍都有绿色环保方面的要求。绿色金融的性质决定了其投资领域与多数PPP项目的环保要求相吻合。绿色金融产品特性天然符合PPP项目的融资需求,绿色金融支持PPP项目融资应该大有可为。然而,由于绿色金融发展不全面,社会资本方实力不足等问题,绿色金融支持PPP项目融资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我国绿色金融支持PPP项目融资过程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首先,由于市场缺少对“绿色”定义的统一标准,企业缺少对环境信息的披露,投资者不能有效的识别绿色产业,阻碍了资本市场上绿色金融工具的发展,而绿色基金、绿色资产证券化等资本市场的金融工具能够为PPP项目提供较为长期的融资支持。其次,绿色金融是一个新兴领域,业务模式不成熟,而当下商业银行的坏账率上升,资产质量下降,加大了其开展新业务的试错成本,同时,政府也缺乏实质性的激励机制,使得部分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大多只停留在政策层面上。最后,由于我国的金融机构受传统债券融资思维的影响,更倾向于有房地产、土地等抵押物的债权融资,而PPP项目的融资主体为新成立的PPP项目公司,缺乏信用记录,缺乏足额的担保物,同时PPP项目实质上更需要股权投资,这就使得绿色金融的融资支持只能满足PPP项目较短时期的资金需求,PPP项目在后期仍然面临着再融资的压力。针对上述问题及成因,我国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统一“绿色”定义的标准,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有效的绿色产业识别机制,提高绿色金融业务中直接融资的比重。其次,应完善绿色金融法律体系,明确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发展绿色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绿色保险市场,重点发挥绿色保险在PPP融资中的风险分担功能。再者,可考虑出台让绿色债券持有者获得优先受偿权,交易主体获得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以及降低绿色融资的风险权重等方式,提高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积极性。同时,金融机构也应拓宽绿色金融的服务方式,可考虑在整个PPP项目周期内,提供法律、财务、融资咨询、项目再融资等综合性的服务。最后,参与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也应提升自身实力,降低融资成本;应加快社会资本方联合体的制度建设,解决社会资本方联合体中出现的资质等级难确定,权责不明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