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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标准样地的耕地质量动态监测,是在建立农用地分等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的前提下,选取标准样地,使用标准化的监测手段,以一定的时间间隔对标准样地进行周期性监测。本文以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河南、安徽、湖南、湖北、江西中部九省为研究试区,以农用地省级汇总成果为主要数据来源,首次将标准样地国家级汇总成果与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相结合,对基于标准样地国家级汇总的耕地质量监测点的选取进行初步探讨,完成对以下内容的研究:1、中部九省标准样地国家级汇总数据库建设在GIS中将图形的直观性、属性的准确性、图像的引导性和亲切感相结合,进行标准样地国家级汇总数据库的建设,完成包括131块国家级标准样地、3388块省级标准样地在内的数据库建设工作;2、分析九省国家级标准样地在不同等别及二级区上的分布情况研究区域涉及30个自然质量等、利用等以及经济等,24个二级区,由于各省均将国家级标准样地设置在本省等别较高的分等单元内,同时,由于个别省份的标准样地的设置出现过于集中的现象,造成国家级标准样地不能在各等别及二级区上均匀分布;3、基于标准样地的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点的选取选取自然质量等监测点35个、利用等监测点32个、经济等32个、二级区监测点24个,其中国家级标准样地监测点所占比例分别为80%、75%、88%和63%,对于国家级标准样点不能保证覆盖的地区,选择省级标准样地作为补充;4、对标准样地体系提出参考性建议通过标准样地数据库的建设以及监测点的选取,有助于了解目前我国标准样地的设置工作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与不足,在此提出一些参考性建议:建议在未来标准样地的设置中,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行样点属性信息的搜集、整理与汇总,并规范化景观与剖面照片的拍摄;将“等别”与“二级区”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保证标准样地在各等级及二级区上均匀分布;在标准样地体系设置过程中体现系统科学性、分布合理性以及成果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