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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步提高;然而在可喜的成就之下,我们更应该注意到当前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尤其是公务员制度方面的问题。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公务员队伍中暴露出了问题越来越多,在社会上的影响非常恶劣,引起了广泛的大讨论,这给我们的政府公信力和公务员队伍的形象造成了巨大的负面效应;很显然,这已经不再是偶然的现象了,这些问题值得我们回过头来反思公务员制度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只有发现问题、面对难题,并研究出可行的改革途径,继续完善我国公务员法律制度,才能更稳定的推进当前的法治政府建设,才能更有效的建成服务型政府,才能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公务员制度实施中凸显出的诸多问题中,公务员的品格问题尤为严重,这也是很多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公务员作为社会秩序的管理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在品格素质上应该有更高的要求。公务员应当忠于宪法和国家,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范和纪律要求,应当勤政为民、恪尽职守充分的履行国家交予的职责,应当做到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应当保持品貌端正、干净的生活作风。本文由四个部分组成,主要内容为:第一部分阐述了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概念,从它的起源研究开始,到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产生的背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演变,以及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积极的评价和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介绍了当下我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品格控制问题,并从多个角度深入的分析了造成品格失控的原因;第三部分主要内容时介绍其他法治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以及对我国的启示,研究域外公务员品格控制制度的相关经验为我国的制度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学习现存的积极经验可以使我们建设更加完善的制度;本文第四部分是构建和完善我国公务员品格控制制度的思考,对于当下品格失控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主要是从制度机制方面来加以健全,期望能够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