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涉及剥夺公民的房屋所有权,城市房屋征收一直以来都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因为城市房屋征收的现行法律以及实践都存在诸多问题,从而导致大量社会矛盾的产 生,不仅对公民的财产权造成了严重的侵害,也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本文以行政程序为视角,着重描述了城市房屋征收过程中保护公民财产权的问题以及原因,并在借鉴国内外相关征收正当程序的理论、原则和制度上,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一些建议。本文在逻辑上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就城市房屋征收中的基本问题进行了界定,包括城市房屋征收的概念、本质以及在城市房屋征收过程中所涉及的公民财产权的范围。 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行政程序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正当性。首先论述了行政程序的自身价值,主要有过程价值和结果价值两方面。其中过程价值包括公开、公平、参与以及高效及时,结果价值包括有利于实体法正确实施、有利于避免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有利于提高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以及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其次分析了财产权保护的必要性,主要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财产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公民的财产权不受侵犯三方面的内容。最后就行政程序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机制进行了论述,行政程序主要通过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利益平衡机制以及责任机制三方面来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城市房屋征收过程中公民财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公共利益缺乏法定判断标准、征收过程的民主参与程序不完善以及征收补偿不合理;主要原因包括立法的不完善,政府的角色定位不合理以及司法救济存在缺陷。 第四部分主要是就保护城市房屋征收中公民私有财产权提出的建议,即建立严格、公正的行政程序。具体包括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制定行政程序基本法律、确立公共利益认定程序、完善征收过程中民主参与程序、设置合理的征收补偿程序以及完善征收强制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