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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兼具人口大国与农业大国双重特征,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数量的70%以上,目前我国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达到了1.07亿,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日臻明显,伴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工业与城镇化得到了逐步推进,农业区产生大量流动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程度甚至高于城镇,农村家庭构成出现了小型化现象,农村农民的收入逐渐下降,农村家庭养老和土地保障的功能逐渐弱化,造成农村老年人的贫困化率比例逐渐增高,农村居民的老年生活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针对这种情况,国务院于2009年9月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从基本面、覆盖率以及可持续性并且保证政策实施有充分的弹性上等几个方面上,站在统筹全局的战略高度,逐步改善和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继免除农业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实行农村直补后的又一重大惠农政策。是实现广大农民老有所养,推动农民减贫,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公平社会,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工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在2009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试验试点工作,根据统计数据分析,至2010年底,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覆盖面已经达到了2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以前从未有过先例的全新出现的事物,在试验试点包括末来全面铺开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制度的弊端和遇到的困难,这就要不断地探索与改进。本文从淮安市农村养老现状出发,通过对淮安市“新农保”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的调查与研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相关配套措施,包括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不断完善和健全符合淮安市实情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等等。本文共有七章,第一章阐明选题的背景与意义,第二章为文献综述;第三章是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第四章分析淮安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运行情况;第五章提出淮安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原因进行分析;第六章借鉴典型国家的农村养老保险经验;第七章提出促进淮安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对策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