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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昆曲入选第一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为“非遗”)第一次走进了我们的视野。2006年我国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非遗”这个名词也越来越大家广泛认知。在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中,壮族共有六项被列入其中,包括:那坡壮族民歌、壮族歌圩、壮剧、壮族铜鼓习俗、壮族三声部民歌、坡芽歌书。壮剧诞生于清朝中期,经历了诞生期、全盛期、复兴期,其唱腔、曲牌、表演、伴奏已经构成了戏曲的各项要素,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在被列为“非遗”之前,壮剧的传承主要以口传心授、曲谱传承、班社传承三种形式进行传承。随着上世纪九十年代,西方文化、高科技走入人们的生活开始,壮剧的传承也已经危在旦夕。然而,“非遗”的申报给了壮剧又一次机遇。经过政府部门、传承基地及传承人的不断努力,壮剧又焕发出了新的生机。笔者通过在广西的南宁、靖西及田林三地进行实地调查,并结合民族音乐学理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方法。全文由绪论和正文四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绪论:由本文的研究意义、学术回顾及研究方法与思路组成。第一部分,壮剧艺术概述:分别从壮剧的历史起源、基本构成及主要特征概述壮剧这一少数民族剧中的发展。第二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前的传统传承:主要从“口传心授”、唱腔曲牌传承及班社传承分别论述南、北壮剧的传统传承方式。第三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下的壮剧发展:分析南、北路在申遗之后的保护措施。从而分析南、北路壮剧在保护中存在的差异及其形成原因。第四部分,壮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思考:分析当下南、北路壮剧保护与传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笔者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