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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类特殊险种,最早在欧美国家产生并发展。在中国的发展已有近三十年时间,对产品责任保险理论方面仍停留在对基础问题的研究,该制度在立法上仍有空白。随着国内投保企业不断增多,有关产品责任保险理赔纠纷也越来越多,理论研究的不足再加之立法上的空白给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带来了不小的阻力。 本文从案例实证研究的角度出发,搜集整理2008年至2015年来在司法裁判网中公布的产品责任保险相关案例共33个,通过对个案和整体判决结果的分析和对比,发现产品责任保险在中国司法实践中还面临着很多问题,比如产品责任保险中第三人直接求偿权适用难度大,保险理赔金额偏低同时理赔金中排除了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等等。结合美国、日本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经验,在第六章中提出对中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考,首先应明确中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路径是自愿非强制的,在政府的引导下,对保险公司和生产企业采取鼓励措施;其次,由于产品责任保险的发展建立在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完善,因此在后两部分从完善产品责任法律制度和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两个维度出发。在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上,鉴于目前中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体系还未建立,提出应尽快完善的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体系,在法律制度体系内提高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并明确产品缺陷的判定标准。在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上,应明确产品责任保险理赔的范围、惩罚性赔偿金属于理赔范围、产品责任保险可突破合同相对性以及减少第三人直接求偿权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