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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31日,历经三审、备受瞩目的新《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向全社会公布,其中包含小额诉讼、专家参与等条款颇具新意与亮点,兼顾社会公正与效率,而最与广大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条款,无疑是将民事公益诉讼明确入法且规定了其提起主体。这是我国公益事业和法治事业的一大进步。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辉煌的成果,并紧接着步入一段过渡期。在此期间,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利益冲突日趋增多,而公共利益由于行使权利主体的缺乏或者社会成员“搭便车”心理作祟,呈现救济的“外部性”,导致公共利益受侵犯的事例多有发生,仅日常生活中就随处可见。通过进一步的立法,构建完整、系统的公益诉讼配套条款,不仅是构建一套健全的公益诉讼制度所必须的要素,更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国要建立完善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至少还应该在相关法律中进一步明文规定包括主体限制、受案范围、起诉程序等在内的几大要素。何谓民事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的标准是什么?回答这些问题,应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出发。本文旨在吸取丰富的理论和经验的前提下,为民事公益诉讼的争论提供初步解决的方案。本质上,笔者的观点是,民事公益诉讼是一类目前虽不完美,但又是促进社会变革不可或缺的诉讼。我们面临的挑战也就是通过更好的理解其能力和限制,从而提高其有效性。总之,我国要建立完善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必须吸收国内外理论和实践的经验教训,取其精华,建立成熟的制度框架和配套程序。目前的一大难点和重点是如何将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及我国自身的实践经验进行吸收和改良,为完善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提出科学的见解。而上述法律与社会变迁的经验和教训都提示我们,应从战略高度进行有效的思考,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全面协调民事公益诉讼的进行。全文分引言、主体、结语。引言部分主要阐述了选择这一问题的原因和意义、国内研究状况、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论文的主体分四章:第一章“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概论”主要是概述民事公益诉讼基本理论。从学术界不同观点出发,主要解决什么是民事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的特点等基本问题。然后,对民事公益诉讼的核心——公共利益进行界定,由此也分析了与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受案范围,比较了其他国家和地区民事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的相同点和区别。最后进一步比较民事公益诉讼与传统民事诉讼的异同。第二章“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考察”,基于完善和细化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目标,归纳和总结其他国家和地区典型的民事公益诉讼类型的特点,并寻找其比较法经验,为完善我国的制度寻找可以借鉴的范本,使我们少走弯路。第三章“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现状及缺陷分析”归纳了我国现行公共利益立法例,分析我国现阶段的公共利益界定范围。以得出的结论作为依据,分析我国有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现状,并分析制度的缺陷和不足,从而说明我国确立完善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第四章“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对我国司法实践中许多有益的尝试进行了归纳和罗列。并且,结合上述境内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以及我们自己的实践收获,吸纳其中精华,对公民起诉、团体起诉、国家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分析缺陷,提出怎样建立完善的制度。结语部分,针对全文主题,就比较法视野下怎样构建我国自己的完备、系统、健全的民事公益诉讼体系,做了总结,以此作为全文尾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