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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农民所承载的历史之重可以说是其他任何一个国家所无法比拟的。就近现代而言,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的农民都为国家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城市化进程加速,不少农民又一次贡献了其赖以生存的土地。而在我国,失地农民既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城镇居民,又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村民,大部分将成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群体。失地农民问题的核心问题其权益保障问题。近年来,我国二元经济结构、不合理的农地征收补偿制度等制度缺陷造成失地农民的权益严重失衡,其突出表现为: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所享有的物质权利的最重要载体,土地一旦失去,附着于土地上的物质权利也随之消失,加之土地征收补偿过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作为个人的基本权利--生存权就受到威胁,并导致其政治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由此,失地农民权益失衡问题以及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在现代社会日益凸显,农民维权重心已经从税费负担转到土地纠纷引发的农民失地又失业的矛盾中来。因此,对失地农民的权益流失和保障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探讨如何构建完善的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特殊意义。本研究以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的实际情况和做法为实例,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法,运用经济学、法学基本理论,对构建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提出自己的设想。文章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现状与成因探析。主要从失地农民权益失衡问题入手,讨论我国失地农民问题的表现及成因,突出我国现行失地农民的保障制度存在的缺陷;第二部分,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国内外实践与探索。通过对发达国家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基本做法及我国部分地区实行的保障模式介绍,提出对我国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制度构建的启示;第三部分,失地农民保障机制的构建,讨论失地农民保障机制应该包含的内容,主要从三方面构建:土地产权制度、农地征收补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第四部分,农民失业保障机制的运行,讨论保障机制运行中的力量支撑主要包括法律、政府、企业和社区合作组织,它们在失地农民保障机制运行过程中的责任和所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