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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伴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产业发展的提速,城市建设用地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尤其在资源型城市,由于资源开发带来的产业发展以及人口集聚,使得城市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加之资源型城市本身具有的自然、社会经济、生态安全因素的特殊性,使得对土地的需求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城市化快速发展带来的最直接影响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周期比以前缩短了,由此也带来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的要求。为城市发展解决用地选择的突出问题成为规划者首要解决的研究性问题。基于此,本文以山西省柳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为背景,对县城规划区进行新一轮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研究。本研究以多因子综合评价模型为基础,选择对城市用地产生影响的自然、社会经济、生态安全各因子作为评价指标,使用层次分析法对各评价指标进行权重赋值,并借以地理学界和城市规划界使用十分广泛的GIS技术,对各指标进行空间化处理,建立空间数据库,进行各指标数据的栅格叠加分析,并辅以特殊因子范围区,得到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分区。随后,根据人口及用地规模预测,结合城市用地扩展的方向选择,进行最终的用地选择。本研究得到的主要结论有:(1)资源型城市用地特征具有其特殊性与复杂性。资源型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的评价即受传统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条件的综合影响,同时也受到包括矿产资源分布、煤炭采空区分布、地质灾害易发区等的影响,具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2)柳林县规划区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结果显示,条件较好的土地所占比例较小。评价结果显示,柳林县县城规划区建设用地适宜性分为五级:适宜建设用地、比较适宜建设用地、有条件限制建设用地、不适宜建设用地、禁止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27.391975平方公里、49.3225平方公里、78.881475平方公里、0.9818平方公里、88.83615平方公里,分别占11.16%、20.10%、32.14%、0.40%、36.20%。其中禁止建设用地面积占最大比例。适宜、较适宜用地面积较少,分别只有27.391975平方公里、49.3225平方公里,仅占11.16%和20.10%。根据评价结果,县城空间拓展优先开发适宜、较适宜建设用地,限制性用地作为远期建设用地。但考虑到土地利用的集约性,以及各类用地受山体影响巨大,未来一段时间仍将需对用地条件较好的土地进行山体改造,以达到组团发展的需要。(3)柳林县规划区建设用地紧张、可开发用地少、建设用地开发难度大。根据总体分析,柳林县的城区向北、南发展占有很大的优势,可利用面积较大,城区西侧的成块用地也要得到充分的利用规划。规划的用地发展方向为:重点向北、南发展,局部向西。概括为:“北扩南跨、东限西控”。同时结合人口及用地规模预测,到2030年,规划区人口规模预计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20平方公里,用地缺口5.351平方公里,根据城市发展方向的要求,最终确定出柳林县县城规划区有三个地块较适于开发,分别为建成区东北部地块、东南部地块以及西北部地块。三地块面积总和约为9.243平方公里,如能充分合理开发,将能满足下一阶段的用地需求。但由于山体影响,坡度较大等因素的影响,这三个地块开发难度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