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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是我们人类得以存活繁衍的物质基础,也是社会不断发展最重要的保障。随着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升,消费者对于食品消费的理念也由温饱型向安全保障型转变。但是,我国近几年在食品安全领域发生的诸多重大食品安全公共事件,极大地刺激了消费者敏感的神经,甚至影响到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因此,新一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进行大部制改革,本意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出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消除此前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弊端,建立全流程统一监管模式。作为全国百强县之一的乐清市在落实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的改革精神前提下,结合实际,实行市场监督管理的大部门整合,将工商、食品药品、质量监管部门合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乡镇设立市场监督管理所。 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大,作为具体执行机构的县(区)级地方政府在此次机构改革中表现,将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此次食药改革的成败。本文以浙江省乐清市为例,通过实地调查研究乐清市食品安全监管的现实,发现机构改革后体制运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要求,寻找一条能够有效解决地方食品安全问题的路径,对于乐清发展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也为我国其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探索出路提供参考样本。 本文认为食药改革后乐清市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以下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中服务意识薄弱,对服务型政府建设认识不足;二是食品安全法治化进程落后,法律法规不完善;三是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不足,效能低下;四是食品安全监管民众参与度低,未形成多元治理结构;五是食品安全基层责任体系不健全,存在权责不明。在深入分析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的实践经验,针对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本文提出了一系列操作性较强的的对策:树立服务意识,建设服务型政府;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提供制度保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优化食品安全监管共治环境,建立监管者、经营者、消费者多位一体共治模式。完善食品安全政府责任体系,实现权责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