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如果把公司的设立看成公司的诞生并由此进入市场的必经程序的话,那么公司的清算就是公司走向死亡并由此退出市场的必要步骤。世界各国公司法无不把公司清算当作一重要部分在公司法律中予以明确规定,关键原因就在于公司清算不仅关系到公司股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主要是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且关系到社会交易的安全、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与健康发展以及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清算也作出了一些相关规定,但是仍存有很大的欠缺,特别是对于公司清算中股东责任的规定在《公司法》中则更是存有极大的漏洞。 公司清算中股东责任立法的缺失从一定程度上怂恿了股东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公司债权人利益造成了损害,也对社会交易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乃至社会信用体系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本文就是基于这一现状予以研究的结果。 除导论和结论以外,本文共分为三部分。其各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是对公司清算的概述.通过概述以期对公司清算从总体上予以把握。在本部分,笔者又分了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阐述:首先,笔者对公司清算的概念和清算的意义进行了阐述,认为公司清算不仅关系到公司股东、债权人、职工的利益,而且对国家、社会交易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乃至整个社会信用体系都有着较大的影响,所以,我们一定要重视公司清算的相关立法和司法工作。其次,笔者简要列举了公司清算的类型,为本文的写作厘定了范围,即本文的内容只局限于公司的非破产清算。最后,笔者对公司清算、公司解散、公司注销、公司终止进行了界定,指明了公司清算是公司走向消亡时的一个必要的程序。 第二部分重点论述了公司清算中股东承担责任的法理基础。本部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首先,笔者对公司清算义务人予以确定。在对理论界不同观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认为股东应该为公司清算中的法定清算义务人。其次,笔者对公司清算中股东承担责任的法理基础从砝的秩序价值、诚实信用原则、法定义务向法律责任的转化、债权侵权制度以及对有限责任原则补充的必要五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论述,为股东在公司清算中承担相应的责任奠定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