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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在快速增长的同时,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同时,企业作为社会生产的最大主体,已成为资源能源的主要消耗者与环境问题的主要制造者。在此背景下,环境保护正逐渐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诉求,而环境保护的关键条件是环保资金的投入,作为环保投资的主体,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治理环境污染问题,但可以看出环境质量并未发生明显改善,环境污染问题时有发生,显然,解决环境问题不能仅仅依赖政府,而应该积极推动环保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企业进行环保投资,从源头上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本文首先在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合法性、信息不对称等理论构建了环境规制对企业环保投资影响的理论分析框架,然后运用2010-2015年沪深两市312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通过采用分类环境规制工具,比较分析了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对企业环保投资的作用差异;通过对样本进行分组,比较分析了环境规制对不同产权性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企业环保投资的差异化影响,最后引入融资约束,实证检验了融资约束对环境规制与企业环保投资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显示:(1)我国上市公司环保投资规模普遍较低,且具有显著的产权性质差异、行业差异和地区差异;(2)我国命令控制型与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与企业环保投资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倒“U”型关系,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地区的环境规制与企业环保投资之间的关系尚处于倒“U”型曲线的左半部分,大部分样本企业面临的环境规制强度较低,增强环境规制强度能起到促进企业增加环保投资的作用。环境规制对非国有企业、重污染企业和中西部地区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要更显著;三种环境规制工具中,我国命令控制型和市场激励型两种环境规制工具能积极促进企业增加环保投资,而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由于其约束力较低,所以实施效果较差;(3)我国企业普遍面临着融资约束,总体来看,无论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是高是低,在政府的环境规制下,企业都会进行环保投资;低融资约束对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与非国有企业、重污染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关系的强化作用要更明显,而高融资约束对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与国有企业、重污染企业以及东部地区企业环保投资关系的强化作用更明显。最后,本文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给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丰富融资约束影响政府环境政策执行效果的相关文献,为政府治理环境、促进企业进行环保投资提供了有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