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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六十年来,中日经济贸易合作的持续快速发展给两国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中日两国间的贸易结构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探询中日贸易结构变化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对未来中日贸易的发展提出一些建设牲的策略,正是本文的目的所在。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进行研究的,本文共分七章。
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介绍相关的研究背景、思路方法及相关概念。
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共三章为本文的主体部分。主体部分把中日贸易结构的转变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完全垂直国际分工体制下的中日贸易时期(1972年以前)、由完全垂直分工到产业内贸易的过渡时期(1972—2000)、中日产业内贸易快速发展时期(2001年以来)。
中日邦交正常化以前的完全垂直分工体制下的中日贸易发展异常艰难。在面临“巴统”等西方禁运手段的阻挠下,中国政府和日本民间友好人士仍克服重重困难,采取民间先行、以民促官以及政经分离的原则积极发展双边贸易关系。这一阶段,中国基本上对日出口原料性农矿产品,从日本进口金属制品、机械机器和化学肥料等工业制品。这种国际分工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必要的。日本急需中国的原材料以解决原料短缺问题,而中国大规模国内建设也需要日本的机械设备。民间贸易及半官方贸易协定的不确定性在中日贸易最初的四个协议和协定中显露无疑。第一次中日民间贸易协议只有5%得到履行,第四次民间贸易协定甚至根本没有执行。虽然此期间中日贸易经常出现大起大落的波动情况,但仍取得了重大成就。
中日贸易结构的转变时期历经近三十年,是中日贸易分期中最长也是中日贸易关系形成和发展中最重要的时期。这一阶段的初期,中国对日出口商品的主要类别为食品、原料、矿物燃料和纺织品等。到1980年代末时,这一状况已有所改变,我国制成品对日出口的比重已有了很大的提高。初级产品比重的下降,制成品比重的上升,表明该时期我国对日出口产品结构的升级,开始进入了制成品出口占主导地位的格局。本时期,中日贸易关系逐步建立、发展并成熟完善,虽然中日贸易中存在诸如贸易平衡问题、日本对华出口技术限制问题等,但中日贸易在本时期的飞速发展却是不争的事实。中日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使中日贸易顺利步入了新的世纪。
中日产业内贸易迅速发展时期,中日产业内贸易整体上处于上升趋势,综合产业内贸易指数1997年突破0.5,除1999年稍有下降之外,一直维持在0.5以上,并且在2000年之后中日两国产业内贸易指数呈稳定上升趋势。中日产业内贸易迅速发展的同时,双边贸易赖以存在的国际分工体系尚未改变,仍然是垂直分工的关系,而且日资企业主导中日贸易,致使中国在中日贸易中处于比较低级的地位,在中日贸易中的贸易收益也就比较低,贸易平衡也向着不利于中国的方向发展。对于这些问题,中日两国应该通过谈判并建立双边预警机制以解决,必要时还可以采用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来处理,以利于中日贸易长期健康发展。另外,中国不仅应该在提高国内产业结构的同时提高中日贸易结构水平,而且要逐步学会利用通行的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处理中日贸易问题。
最后一章是本文的结论与政策建议。经过分析,本文认为,中日贸易优势互补的特点仍将存在。中国的比较优势在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初级产品,而比较劣势是技术密集型产品,日本则相反,客观上决定了两国贸易结构的互补性。中日两国的国际分工将更加接近水平分工,产业内贸易将进一步发展。
本文认为,中国应该采取调整贸易政策、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及综合运用友好协商和国际规则来处理对日贸易问题。对日出口方面,应该变过度出口为适度出口;在汇率方面,应该加快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使其更加接近于真实价值;在贸易增长方式方面,应该在继续发挥中国比较优势的同时,提高对日出口产品的质量和层次。产业政策方面,应该发挥政府在优化产业结构中的作用,优化日本对中国投资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