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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对甲状腺功能亢进症(Graves病)临床痊愈后遗留症状的调查,分析各种症状与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探讨中医证型与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 方法:所有入组病例均从患者停药时开始算起,统计停药时、停药3个月、6个月时的各种症状、甲功、肝功、甲状腺抗体、甲状腺肿大程度、突眼等,停药中途复发者除外。分析甲状腺功能亢进症(Graves病)患者临床痊愈停药时以及停药3个月、6个月时各种症状与患者年龄、性别、妊娠、摄入碘、病程、治疗的依从性、复发历史、复发原因、合并并发症情况、疗程、甲状腺肿大程度、甲状腺激素水平、甲状腺抗体水平、TSH水平之间的关系,以及各种症状的中医证型分布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Graves病)复发诱因、患者体质之间的关系。 结果:Graves病以年轻女性居多,约占77.55%,各种症状中以失眠最多,停药时、停药三个月、六个月发病率均在40%以上,烦躁易怒、心悸、多汗、乏力、在停药时、停药三个月、六个月发病率均在20%以上,突眼、消瘦、焦虑、多梦在停药时、停药三个月、六个月发病率在10%以上,其余如甲状腺肿大、颈部异物感、大便频、不成形、双手震颤等均在停药时、停药三个月、六个月时发病率在10%以下;各种症状在停药时、停药三个月、六个月时各种症状之间无显著性差异(P>0.05);各种症状与中医证型差别有显著性差异(P<0.01),心肝火旺型高于痰火内扰型、阴虚阳亢型;而痰火内扰型高于阴虚阳亢型;各种症状与复发诱因之间有显著性差异,如失眠、心悸、乏力、多汗、烦躁易怒与生气、压力大、忧虑、焦虑等情志刺激之间有显著性差异(P<0.05);各种证型中有复发史的病人与疗程之间有显著性差异(P<0.01)。在情志诱因中心肝火旺型与痰火内扰、阴虚阳亢型比较均有显著性差异(P<0.01);痰火内扰与阴虚阳亢型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 结论:Graves病患者临床痊愈后遗留症状以失眠、烦躁易怒、多汗、乏力等多见,中医证型以心肝火旺型居多,各种症状及证型与情志等因素关系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