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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作为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其价值日益凸显。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各国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的共同准则。随着三峡工程的修建,实现了长江水资源优化配置及可持续利用。与此同时,库区水污染防治及如何开展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已迫在眉睫。三峡库区实行分散的、分部门的水资源管理模式,部门间责权不明,信息沟通不畅,管理重叠,利益冲突,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处于分割状态,导致管理的低效率和缺乏系统规划,给区域生态环境带来了不利影响,进而影响了库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解决库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内讧”问题,协调库区内部各方的利益关系,实现库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统一管理,进而实现长江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主要以三峡库区重庆段核心区9个区县为研究对象,基于系统理论,分析其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特殊性及其管理系统的特殊性;阐述区县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以及在此体制下水资源配置现状;运用博弈论,分析现行水资源管理体制下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管理系统内各个部门的权利义务关系;提出核心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实行统一管理的管理体制模式改革建议。文章的主要研究成果及结论如下:一、基于系统理论,分析三峡库区核心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特殊性和其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管理系统的特殊性。采用实地调研和网络调查的方式,从三峡库区核心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两方面入手,分析其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现状,得出三峡库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管理系统采取了分散的、分部门的水资源管理模式和以行政区域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二、运用博弈论,建立在三峡库区核心区现行水资源管理体制下,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管理系统内管理部门、区县之间的利益博弈模型,得出在此体制下,部门间利益以及区县间利益没有达到均衡的结论,进而分析实现核心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进行统一管理的必要性。三、提出三峡库区核心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统一管理的两种体制模式建议:短期改革方案——在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设置“水资源统一管理协调委员会”的模式;长期改革方案——以“水利局”机构职能设置为框架的水务局模式,并阐述两种模式的优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