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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联系理论与实际,通过研究我国创业板企业上市时的银行信贷情况与其上市首日超额收益率之间的关系,来探究银行监督理论在一级市场IPO抑价现象中的解释作用。IPO抑价(IPO Underpricing),指的是股票首次上市时的发行价格远远低于其首日市场交易价格的现象,这个现象导致了交易市场与发行市场出现巨额的价差,上市首日往往存在较高的超额收益率。IPO抑价现象存在于许多股票市场中,中国市场也不例外。我国A股市场的首日超额收益率高于其它新兴股票市场的平均水平,更是远高于成熟市场。根据现代银行理论,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企业与金融中介发展了长期的关系,使得银行能够评估贷款者的信用,进而监督和制约贷款者。现有文献研究证实了二级市场上银行贷款对企业具有鉴证作用。由于银行具备规模效应、掌握着先进的信息收集技术并且与债务人保持着持续良好的借贷关系,使它们享受着显著的成本优势,也更容易获得内部信息,这些因素促使银行能更好地监督贷款者的举动,从而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本文旨在将银行贷款对企业的这种鉴证作用在一级市场上进行验证,试研究银行贷款的存在是否会降低IPO定价的抑价程度,从而减少IPO首日超额收益率。以信息不对称观点为连结点,本文将IPO抑价理论与银行监督理论联系在一起,提出“上市时存在银行信贷关系的企业,由于银行存在监督制约职能,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从而其IPO抑价的程度更低,体现在其上市首日的超额收益率较低上”的假设。为验证该假设,本文以2009至2012年以来创业板上市的355家企业作为样本,设计了三个与银行信贷相关的研究变量,并提出四个合理的假设,通过建立模型与实证检验的方法验证了银行监督理论对IPO抑价现象的解释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本文研究发现,银行监督理论对IPO抑价现象具有一定的解释作用,这种影响作用主要体现在一级市场的定价中,而不是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中。本文共得到四个研究结论。第一,上市时第一大贷款银行的性质与企业上市首日超额收益率之间的关系不显著;第二,上市时第一大贷款银行的贷款总额与企业上市首日超额收益率之间的关系不显著;第三,上市时贷款银行总家数与企业上市首日超额收益率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第四,银行信贷对企业上市首日超额收益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一级市场的定价上,而不是体现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