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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已经成为中国最为重要的农业经营主体之一。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已成为为农民提供服务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主要力量。在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通常被政府视为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收入等经济政策目标的有效组织载体。与此同时,合作社这种民主控制、按交易额返还利润的“以人为中心的商业”治理结构与盈利导向的企业有所不同,由于缺乏对资本的激励,合作社处于市场失灵的边缘,呈现出对政府支持的天然倾向性。因此,政府支持在合作社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从已有研究来看,政府支持一方面促进了合作社的涌现,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技术和资源,缓解了合作社发展初期资金不足、渠道不畅和技术落后等问题。然而,另一方面,政府支持可能促使合作社为了申请资金项目做表面形式,出现偏离合作社传统范式的“异化”行为,从而阻碍社员经济利益的实现。这使合作社的发展逐渐偏离了政府支持的初衷。然而,这些结论大多基于理论分析,相关实证研究十分鲜见。
那么,政府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发展有何影响?这些支持是否如诸多学者所说的,促使合作社采取“异化”行为?而“异化”又会对合作社经营绩效产生怎样的影响?在回答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政府支持应如何回归初衷,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与回应,既是对上一阶段政府对合作社支持政策的评价,也可以为下一阶段的政府政策调整,进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与可持续发展提供思路和对策。
基于此,本文在对相关理论和研究综述的基础上,首先从法律规范类和资金资源类两个支持维度,阐述了中国合作社相关的政府支持政策的现状;其次,基于全国30个省份9年(2007-2015)的统计数据,从宏观层面实证分析了政府政策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与规模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在产业间的差异;随后,基于各省宏观统计数据与微观调研数据,考察了政府支持是否导致了合作社的“异化”行为;接着,从合作社“异化”角度分析了政府支持对合作社经营绩效的作用机理;最后,通过多案例对比分析,本文探讨了政府应如何使“异化”合作社规范化发展,从而实现政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初衷。
基于上述研究,本文发现:
第一,政府支持促进了合作社数量与社员规模的增长。其中,资金支持对合作社的设立与农户参与具有最为关键的促进作用,而政府法律规范支持的影响则不显著。分产业来看,不同的政府支持所发挥的作用不尽相同:具有战略意义但实际盈利能力较弱的粮食合作社的设立受到政府资金支持的正向影响,而市场化程度较高、盈利能力较强的的蔬菜与生猪合作社的设立则受到政府法律规范支持的正向影响。
第二,政府支持对中国合作社“异化”行为具有影响,但法律规范支持与资金支持的影响效果不同。政府颁布的示范社建设标准有助于合作社决策控制权分配的规范化,而财政资金支持与税收优惠则会促使外部资本涌入合作社领域,导致合作社偏离合作社法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原则,出现按股份分配盈余和非农主体领办合作社的现象。
第三,政府资金支持对合作社经营绩效的积极影响通过合作社按股份盈余分配与领办主体非农化路径实现。政府法律规范支持对合作社经营绩效具有直接促进作用,但并非通过合作社“异化”路径实现。这说明政府的法律规范支持不但没有造成组织行为的扭曲,反而为农民合作社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制度环境。
第四,基层政府的制度工作在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基层政府通过“示范社”称号资格审核,促使合作社开展了一系列非盈利服务,这发挥了合作社的社会功能,促进了所在地区的发展;通过政府资金帮助普通社员增资扩股,基层政府既保障了对资本投资的激励,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普通社员从合作社获取盈余的权利,促使普通社员产生参与合作社决策的意识,减少了合作社中核心成员对合作社的垄断,弥合了领办者与普通社员从合作社中的收入差距,从而实现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
第一,分析框架创新。本文系统地将“状态-结构-行为-绩效”(SSCP)分析框袈应用到合作社领域的研究。多数合作社研究从产品特征、成员结构和企业家精神等组织内部因素寻找合作社发展的内部动因,本文考虑到中国政府对经济的强干预特征,将政府支持作为外生制度环境(状态),先从宏观层面分析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规模与增速(结构)的作用,再从微观层面分析其与合作社“异化”行为的关系,以及政府支持对微观合作社经营绩效的影响,最后探讨其如何使合作社实现可持续发展,全文统一于“自上而下”的分析框架,研究逻辑严谨系统。
第二,研究视角创新。本文为政府支持对合作社发展的影响机理提供了新的分析视角,明晰了政府支持、合作社“异化”与合作社发展之间的关系,并运用实证方法予以证明。以往研究将合作社的发展归因于产品特征与成员特征等内部因素,将合作社“异化”归因于合作社成员异质性因素,本文则强调制度环境对微观主体行为的塑造,着重分析了合作社“异化”行为在政府支持对合作社发展影响中的中介作用,为合作社发展动因研究拓展了新视角,并为合作社支持政策的优化调整提供了实证依据。
第三,考察维度创新。本文从合法性与资源提供两个维度对政府支持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在研究政府对合作社发展的影响时,以往实证研究仅探讨了财政、金融、税收等资金支持,忽视了具有普惠性、规范性特征的制度环境为合作社发展所提供的合法性支持。本文则弥补了以往研究单一维度的缺陷,将合作社相关法律规范纳入政府支持,从而更全面地审视政府支持对合作社发展的作用。
那么,政府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发展有何影响?这些支持是否如诸多学者所说的,促使合作社采取“异化”行为?而“异化”又会对合作社经营绩效产生怎样的影响?在回答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政府支持应如何回归初衷,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与回应,既是对上一阶段政府对合作社支持政策的评价,也可以为下一阶段的政府政策调整,进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与可持续发展提供思路和对策。
基于此,本文在对相关理论和研究综述的基础上,首先从法律规范类和资金资源类两个支持维度,阐述了中国合作社相关的政府支持政策的现状;其次,基于全国30个省份9年(2007-2015)的统计数据,从宏观层面实证分析了政府政策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与规模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在产业间的差异;随后,基于各省宏观统计数据与微观调研数据,考察了政府支持是否导致了合作社的“异化”行为;接着,从合作社“异化”角度分析了政府支持对合作社经营绩效的作用机理;最后,通过多案例对比分析,本文探讨了政府应如何使“异化”合作社规范化发展,从而实现政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初衷。
基于上述研究,本文发现:
第一,政府支持促进了合作社数量与社员规模的增长。其中,资金支持对合作社的设立与农户参与具有最为关键的促进作用,而政府法律规范支持的影响则不显著。分产业来看,不同的政府支持所发挥的作用不尽相同:具有战略意义但实际盈利能力较弱的粮食合作社的设立受到政府资金支持的正向影响,而市场化程度较高、盈利能力较强的的蔬菜与生猪合作社的设立则受到政府法律规范支持的正向影响。
第二,政府支持对中国合作社“异化”行为具有影响,但法律规范支持与资金支持的影响效果不同。政府颁布的示范社建设标准有助于合作社决策控制权分配的规范化,而财政资金支持与税收优惠则会促使外部资本涌入合作社领域,导致合作社偏离合作社法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原则,出现按股份分配盈余和非农主体领办合作社的现象。
第三,政府资金支持对合作社经营绩效的积极影响通过合作社按股份盈余分配与领办主体非农化路径实现。政府法律规范支持对合作社经营绩效具有直接促进作用,但并非通过合作社“异化”路径实现。这说明政府的法律规范支持不但没有造成组织行为的扭曲,反而为农民合作社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制度环境。
第四,基层政府的制度工作在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基层政府通过“示范社”称号资格审核,促使合作社开展了一系列非盈利服务,这发挥了合作社的社会功能,促进了所在地区的发展;通过政府资金帮助普通社员增资扩股,基层政府既保障了对资本投资的激励,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普通社员从合作社获取盈余的权利,促使普通社员产生参与合作社决策的意识,减少了合作社中核心成员对合作社的垄断,弥合了领办者与普通社员从合作社中的收入差距,从而实现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
第一,分析框架创新。本文系统地将“状态-结构-行为-绩效”(SSCP)分析框袈应用到合作社领域的研究。多数合作社研究从产品特征、成员结构和企业家精神等组织内部因素寻找合作社发展的内部动因,本文考虑到中国政府对经济的强干预特征,将政府支持作为外生制度环境(状态),先从宏观层面分析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规模与增速(结构)的作用,再从微观层面分析其与合作社“异化”行为的关系,以及政府支持对微观合作社经营绩效的影响,最后探讨其如何使合作社实现可持续发展,全文统一于“自上而下”的分析框架,研究逻辑严谨系统。
第二,研究视角创新。本文为政府支持对合作社发展的影响机理提供了新的分析视角,明晰了政府支持、合作社“异化”与合作社发展之间的关系,并运用实证方法予以证明。以往研究将合作社的发展归因于产品特征与成员特征等内部因素,将合作社“异化”归因于合作社成员异质性因素,本文则强调制度环境对微观主体行为的塑造,着重分析了合作社“异化”行为在政府支持对合作社发展影响中的中介作用,为合作社发展动因研究拓展了新视角,并为合作社支持政策的优化调整提供了实证依据。
第三,考察维度创新。本文从合法性与资源提供两个维度对政府支持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在研究政府对合作社发展的影响时,以往实证研究仅探讨了财政、金融、税收等资金支持,忽视了具有普惠性、规范性特征的制度环境为合作社发展所提供的合法性支持。本文则弥补了以往研究单一维度的缺陷,将合作社相关法律规范纳入政府支持,从而更全面地审视政府支持对合作社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