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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的现代法学教育肇始于清宣统元年(1909年)创办的甘肃法政学堂,甘肃法学教育发展历史和我国法学教育发展历史一样都经历了二十世纪从初创、遭受挫折、全面摧残、恢复重建和改革发展的坎坷历程。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甘肃的法学教育迎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无论从数量、规模还是教育模式等方面,都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甘肃的法学教育为甘肃和全国其他省份输送了大量的法律人才,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和教育事业做出了很大贡献。然而,作为一个相对落后的西部省份,甘肃的法学教育在学术能力、培养模式、人才引进、教育资源、新兴学科建设等方面与发达省份之间还存在非常大的差距。同时,也有着自身的缺点和继续发展的局限性。譬如: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法学院校学生知识结构单一、法学院校和学生数量盲目扩张而质量不高等新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结合西北地区甘肃法学教育的特点,未来甘肃法学教育主要有两个重点:第一个重点是对甘肃法学教育的现有资源进行整合,进行优势互补;同时加强我省特色学科即优势学科的建设,大力加强新兴学科建设并进行多学科和边缘学科的交叉学习与培养。第二个重点是结合甘肃省特殊的省情,创新培养模式,使甘肃的法学教育更加着眼于甘肃实际的法律职业环境。为此,本文的论述结合甘肃高校法学教育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甘肃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论述了甘肃高等法学教育存在问题的缘由;第三部分结合国际国内法学教育的经验和本省的特殊情况提出了符合甘肃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的实际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