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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的人口政策不仅关乎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同时也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息息相关。2014年,各地的“单独开放生二胎政策”陆续落地,人口政策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百姓街头巷尾热议的问题。30多年前,从我国的人口特点出发,为了国家的持续发展和百姓生活水平的改善,我国开启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篇章,社会抚养费作为这一政策的保障措施应运而生。社会抚养费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法定的生育条件而生育子女的公民,征缴的一定数额的费用的政策。社会抚养费从最初的超生罚款开始已经走了30多年的时间,在这30多年中,社会抚养费政策一方面保证了计划生育政策的稳步推进,另一方面,社会抚养费在实际运用方面也产生了诸多的问题。其中,社会抚养费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一直是困扰社会抚养费推进的主要方面,社会抚养费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一方面不利于计生部门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可程度。而从目前社会抚养费的研究现状来看,学术界对此关注甚少,而这正是本文关注的焦点。本文首先从社会抚养费的概况、各省社会抚养费的规定以及有代表性的案例出发,探讨现阶段社会抚养费的征缴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通过社会抚养费的自由裁量权的几种模式结合相关案例,探讨社会抚养费征缴的自由裁量权在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从征缴政策的制定、征缴工作的具体执行、征缴政策的评价与监督等方面探讨如何对社会抚养费的自由裁量权进行规制,使其更加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要求,更加符合社会抚养费制定的初衷,从而真正发挥社会抚养费的调节人口增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