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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形势十分严峻,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仍需面对巨大的挑战。未成年人犯罪不但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前途,而且对社会治安状况造成重大威胁。据调查研究显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是违法犯罪带有的普遍性先兆,故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事前预防必须注重对不良行为的矫正。面对突出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正的需求,仅靠官方力量难以满足,这为民间力量特别是民间矫正机构介入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矫正提供了契机。然而,该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民间矫正机构自身也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规范。基于上述情况,文章在厘清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等基本概念后,论述构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民间矫正机构的必要性,通过分析案例,探究民间矫正机构的发展困境,并提出规范民间矫正机构的路径,最后阐明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民间矫正机构预防犯罪的功效。全文共42000余字,除引言、结尾外,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之概述。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是指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和严重危害社会但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其主要包括一般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不良行为与偏差行为、罪错行为、越轨行为等概念经常被混淆、混用或等同,故有必要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并确定文章采用“不良行为”这一术语。第二部分:构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民间矫正机构之必要性。通过研究发现,不良行为的积累和发展极易使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故矫正不良行为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途径。然而,当前我国不良行为矫正资源匮乏,依靠官方力量无法满足不良行为矫正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吸收民间力量矫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并构建起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民间矫正机构。第三部分:我国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民间矫正机构之发展困境。在整体把握我国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民间矫正机构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搜集、整理在不良行为民间矫正机构中发生的教官虐待、殴打学生而致死、致伤,或者学生难忍虐待而自杀的案件,分析发现民间矫正机构存在诸多问题,探究总结法律规制缺失、行政监管漏洞、矫正理念失当分别是上述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第四部分:我国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民间矫正机构之规范路径。不良行为民间矫正机构的规范应当以未成年人权利最大化为基本原则、以未成年人正常社会化为主要目标,并采取加快矫正立法、填补法律漏洞,完善行政审批、加强行政监管和制定矫正大纲,加强经验学习等具体措施。第五部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民间矫正机构之犯罪预防功效。民间力量广泛参与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正已是国际趋势,民间矫正机构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具有积极作用,并发挥破除官方矫正机构的“标签效应”、减少不良因素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和提高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正效率的预防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