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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我国经济经历了快速发展,实现了举世瞩目的“增长奇迹”,国民收入得到大幅度提升,但是国民幸福感并没有随着经济增长而显著提升,出现了所谓的“Easterlin悖论”陷阱,陷入了“幸福停滞”的困局。近年来,国民幸福感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国家的奋斗目标,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使人们获得的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而社会保险作为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稳定、进行收入再分配和实现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从幸福感角度探讨社会保险效果的研究还比较匮乏,大多数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探索社会保险对收入、家庭金融资产选择和消费等经济指标的影响,少有学者从国民幸福感角度研究社会保险的效果。因此,本文将社会保险与国民幸福感二者联系起来进行研究,试图揭示社会保险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有望为我国建立以幸福感为导向的社会保险体制建设提供参考。本文使用2018年发布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5年度数据,建立Oprobit模型进行回归分析,以我国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从社会保险参保行为和社会保险满意度两个角度研究社会保险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如果仅考虑参保单个保险的影响,参加医疗保险的居民比不参加者幸福感高11.0%,参加养老保险的居民比不参加者幸福感高5.1%;如果同时考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影响,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均能提升国民幸福感,但医疗保险对提升国民幸福感的影响程度要高于养老保险。参加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满意度的提升均能促进国民幸福感。机制分析表明,参加社会保险的居民对社会公平认知有增强作用,其幸福感程度更高。可能原因是社会保险可以提升居民的公平认知,降低居民的不安全感,影响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此外,社会保险参保行为和社会保险满意度对于不同群体的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存在差异,具体而言,在城乡分组中发现,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参加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满意度都能显著提升国民幸福感,但城镇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满意度的提升的幸福效应高于农村居民;在收入分组中发现,低收入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带来的幸福感效应高于高收入居民,在社会保险满意度方面,低收入组和高收入组居民社会保险满意度均正向影响幸福感,低收入组和高收入组的这种幸福效应差别不大;在年龄分组中发现,参加社会保险对幸福感的影响只在60岁以下的群体中显著,但社会保险满意度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在不同年龄的群体中均显著,并且随着年龄的增加,社会保险满意度对幸福感的边际效应增加。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社会保险也应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切实发挥社会保险提升居民幸福感的作用。对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要提高社会保险的覆盖率,实现全民参保,尤其是养老保险的覆盖率,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在国民生活中的保障作用;对于医疗保险而言,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农村医疗救助体系;对于养老保险而言,国家要适当增加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针对城乡居民、不同收入等级和不同年龄居民制定不同的社会保险计划,让所有国民尤其是弱势群体也能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