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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的实行,将地方政府推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前沿,这要求地方政府在国内事务上有效运作,为地方提供公共服务,满足人们发展需要,实现科学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同时民众经济视野的开阔、民主意识的觉醒、法律意识的增强,对直接管辖的地方政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然而地方政府公共管理过程中执行主体能力不足、执行文化缺失、执行资源匮乏、执行机制不完整等因素,导致地方政府执行力呈现总体顺畅但趋于弱化的现象,使得公共政策的总体效应被减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削弱了中央权威,动摇了国家统治合法性基础。
一个执行力缺乏的政府是无能的政府,没有执行力,再好的方针政策都是空谈,尤其是没有强大的地方政府执行力,国家利民惠民的方针政策不可能落到实处。本文写作的目的旨在通过对我国地方政府执行力的现状进行理论分析,对提高地方政府执行力提出策略性建议,从而提高政府对有限的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来有效地实现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从而维护政治统治的合法性,保证国家的政令畅通和政令统一。
本文分为3章。第1章是概念阐释及历史考察,首先在明确了地方政府、执行力、政府执行力概念的基础上,对地方政府执行力进行了定义,明确了地方政府执行力的构成要素为执行主体、执行资源、执行制度、执行客体及执行环境等五部分,同时从地方政府演变过程和地方政府执行力演变逻辑两方面阐述了地方政府执行力的历史变革。
第2章是现状描述及原因探讨,以青岛胶南市为例,着重对其执行力现状中存在的五方面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对地方政府执行力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
第3章是理论支持与路径探讨,从善治理论、系统理论及集体行动理论中探寻启示,提出了提高我国地方政府执行力的对策,即要从宏观方面加强社会经济政治环境建设,又要在中观上架构科学合理的执行网络,还要在微观上培育地方政府执行主体的执行力素质,通过这些措施来不断提高地方政府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