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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公民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党和政府一直强调“公民的有序参与”,并把它作为推进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具体到农村而言,扩大农民的有序参与,一方面需要国家创新治理体制,将农民吸纳到政治体系中,发挥农民在公共参与中的主体作用。另一方面则需要农民参与的组织化和制度化,实现利益的聚合、表达和维护,进而增强自身的参与能力。因此,对于体制转型与公民参与进行研究,并探寻公民参与的作用和发展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文以“农村水资源分配”为切入点,以国家渐进式放权改革和农民参与形式发展为主线,通过对人民公社以来“命令体制与动员式参与”、“压力体制与个体化参与”、“自治体制与组织化参与”等体制与参与类型的动态考察,详细阐述农民参与推动农村水资源分配体制的变迁过程和农民参与的历史作用与发展规律。
本文第一章是对学界研究成果的梳理。第二、三章分别论述了在国家权力伸缩而形成的命令体制和压力体制下,在政府既定的命令性和行政化水资源分配体制面前,农民以维护和实现个人利益为出发点,通过个体性和制度外的参与行为突破制度性障碍,并推动了水资源分配体制的转型和发展。第四章则论述了税费改革后,国家权力退出和生产资料社会化,使村民自治由应然逐渐走向实然,乡村治理确立了自治体制。自治体制下,需要农民自行建构有效的治理体制,因此农民参与过程也就是治理体制的构建过程。自治体制下,部分村庄农民仍然沿用个体性和制度外的方式参与到水资源的分配体制建构中,抛离了自治组织这一制度性框架,结果形成了无序分配、强力分配和妥协分配等过渡性形态,造成了资源的浪费、纷争的不断,农村社会公共权威难以建立,公共产品无法供给,公共事务无人管理。与此同时,有些村庄的农民通过组织化和制度化的参与建立起有序的分配体制,自下而上授予自治组织治理权力,实现了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最终实现了村庄的有效治理。因此在治理体制的构建中,农民的参与方式必须由个体化和制度外的参与向组织化和制度化的参与转变,以提高自身的参与能力。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第五章最终得出以下结论:农民的参与行为不断冲击和突破体制性障碍,促使国家政策和体制模式的改革;农民参与是自治体制创建和发展的主体;农民参与的组织化是治理体制发展的基础和途径;农民参与的制度化是治理体制有效运行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