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4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经合组织(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以下简称《AEOI标准》),以解决纳税人隐匿海外资产而达到逃避税目的的问题。中国作为OECD的成员国之一,为了履行承诺实施《AEOI标准》的核心内容即《统一报告标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以下简称CRS)的国际义务,中国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实施CRS所涉及的金融账户信息透明化的规则,对于中国来说是纯粹的舶来品,因为中国税务机关与本国金融机构之间并不存在所谓的账户信息自动申报和共享的问题。为了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中国应当在履行CRS申报义务时做出合理应对。本文从CRS的背景及内容入手,探究CRS的价值和意义,并以国内外既有研究成果为基础,最终形成了本文论述方向和重点。除绪论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CRS概述。主要包含对CRS制定背景、CRS与美国《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以下简称FATCA)的关系、CRS基本法律构成、CRS需申报国、参与国以及实施意义进行介绍。第二章,我国实施CRS的法律问题及分析。从CRS在我国的实施现状出发,分析中国在实施CRS过程中出现的典型问题,并作出了相应的法律分析。首先分析CRS合规制度的漏洞,然后分析中国实施CRS过程中的三个问题,第一,CRS下我国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第二,CRS下中国非金融机构合规的问题;第三,CRS下对违规金融机构监管问题。第三章,域外实施CRS的法律制度和启示。首先,简要分析了域外整体实施CRS的情况;然后,分析总结出阿根廷、新西兰和卡塔尔对CRS的实施经验,并得到对中国实施CRS法律问题的启示。第四章,我国实施CRS的法律建议。主要针对第二章的三个问题提出对应的立法建议。首先,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然后,发布CRS指引解决非金融机构的合规问题;最后,建立对金融机构的合规审查和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