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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悠久的典当业在我国古代金融领域颇为活跃兴盛。然而,有关典当业的研究长期为史学界所忽视。八十年代以来,这项研究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但仍需进一步延伸与发掘。本文着重分析探讨明清典当业与当时社会发展的关系,以期对当今典当业的建设与发展有所裨益。本文共分五部分。 一、对明清之前典当业发展状况的简单回顾。典当业自汉代萌生以来,经历唐、宋两个重要发展阶段,形成独立的专门行业,呈现出官、民、商、寺多头并举的兴旺之势。 二、从行业类别、业务范围、资本组织、经营管理四个方面考察明清时期的典当业。这一时期,典当业达到其行业发展史上的顶峰:增加了新类别,扩展了新业务,出现了股份公司这样的近代资本组织方式,当铺内组织严密、分工细致、管理科学,遵循特有的行规、行话及行业制度,成立了行业组织,官方管理也不断加强。 三、从多个层面阐述典当业与明清社会发展的关系。在明清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典当业不再仅仅担当调剂余缺缓急的单一角色,而是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程度、国家财政状况、人们生活生产的维持、官僚政治的变幻、社会局面的治乱、思想习俗的发展变更、文学艺术的演变创新等相互关联,相互影响。 四、清末民初,典当业由盛转衰,其主要原因有社会的动荡、官方的盘剥、其他金融机构的冲击等。 五、分析与结论。明清典当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既显示了其兴旺发达的合理性、必然性,又充分暴露出其固有的破坏性、保守性,行业性质有了多元化的归属,社会经济地位尤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