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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的资金补偿渠道通常有三种主要途径:1.药品加成收入;2.医疗服务收入;3.政府财政补助。其中药品加成收入和医疗服务收入是公立医院的主要补偿渠道,二者合计共占医院总收入的95%左右;政府的财政补助收入最少,约占5%左右。随着我国医疗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这一社会现象,使我国医疗事业回归公益性的初心,国家从2009年开始推行药品“0加成”政策,时至今日,这一政策基本已经在全国大部分县级公立医院中实施。药品“0加成”这一政策的实施,导致公立医院的补偿途径由原来的三条途径变为以医疗服务收费为主,财政补贴为辅的两条途径。虽然国家有相应的配套财政补助措施,但补助金额十分有限,失去占总收入40%的补偿渠道,无疑对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造成了非常重大的影响。同时,随着国家给予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逐年减少,加之大量民营医疗机构不断蚕食市场,不论是公立医院的生存还是发展都受到了较大的威胁。在此背景下,公立医院亟需寻求一种高质量的经营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加医院内部结余,从而适应新的生存环境和竞争环境。如何选择一种更加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帮助公立医院加强成本的管控,实现改善经营的目标,是我国公立医院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县级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数量上占我国公立医院总数的一半以上,医疗服务所覆盖的人数占全国总人数的70%,是城乡医疗中起桥梁作用的纽带,更是区域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相比更高级别的公立医院,它们在设施、设备方面虽然没有较大的差距,但是在医疗服务水准和运营管理水平上,依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譬如在成本核算、控制方面,优秀的三级甲等医院不论是在信息化管理能力,还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经验上都更胜一筹,其工作效果和效率自然会更加出色,以此来对冲不论是来自医疗事业改革或是外部竞争加强对医院经营上带来的负面影响。县级公立医院与之相比,因为各方面都有一定的差距,所以面临的问题也更加严峻。本文主要通过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三种方法,在学习国内外文献中关于医院成本核算相关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全成本核算在县级公立医院中相比传统医院成本核算的优势,并在研究过程中去发现研究对象在全成本核算方面存在的不足,针对不足提出优化方案。本文期望在以G市人民医院为对象的研究中能对全成本核算在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算中的应用有比较深入的了解,能够为我国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在建设成本核算方面提供一定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