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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思维上不断丰富和创新,使得传统的商标利用价值在减缩,新的商标所发挥的价值和具有的优势得以被人们发现,声音商标因其特殊性而越来越得到各经济主体的重视。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将声音商标写入《商标法》进行保护,我国在2014年《商标法》修订中,首次将声音商标纳入到商标保护的行列,这次修订《商标法》将声音商标入法是我国商标法上的一大进步,一方面使得我国商标的类型更加丰富,推动了与商标相关法律的发展与进步,另一方面,随着越来越多的声音商标得到注册,各行各业对声音商标的保护意识加强,能够极大地激发经济活力。虽然目前我国明确允许声音商标的注册,但是新的《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都只是就传统的商标的显著性认定上作出了规定,对声音商标的显著性没有进行新的、明确的认定,而《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虽然对不具有显著性的声音进行否定式列举,但由于规定较为粗糙且列举方式的局限性,在实践中依然不能很好的解决显著性的认定问题,这就导致较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或地区而言,我国声音商标的注册率非常低。因此,认定声音商标的显著性是当前我国声音商标获得注册的最大问题和难点,在这一问题上,统一声音商标显著性的判断标准,明确显著性认定的影响因素显得尤为重要。全文采用了文献、案例的分析、归纳的方法对声音商标的显著性认定做了较为系统的研究,本文将文章结构分成以下四部分内容。第一章绪论部分,简要交待本文研究该课题的背景,主要是基于腾讯声音商标行政案所引起,并就该课题研究意义进行了分析,此外还简要概括了理论研究现状和创新点;第二章介绍了声音商标显著性的相关理论,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声音商标和显著性,将声音商标与传统商标对比分析声音商标与其他商标显著性认定中存在的不同;第二部分主要归纳总结了目前国内声音商标显著性认定的相关规定,主要关于判断标准、影响因素,功能性声音和通用性声音的显著性等四个方面。第三章主要分析域外关于声音商标显著性认定的法律规定和实践。主要分析了欧盟地区,欧洲一些国家及美国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分析总结其经验并借鉴到我国声音商标的显著性认定过程中。第四章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分析实践中我国声音商标显著性认定中存在的争议,主要分析了腾讯公司消息提示音行政案等几个案例,找出我国声音商标显著性在司法认定中的不足,包括固有显著性的有无及影响因素,证明声音商标获得显著性的判断标准及影响显著性获得的因素,功能性声音和通用性声音是否具有显著性,以及独创性对声音商标显著性的影响。第二部分主要就第一部分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承认声音商标同其他商标一样具备天然的显著性,即固有显著性,并列举了一些对固有显著性认定具有决定作用的几个声音自身的特点和因素;二是肯定消费者调查问卷为最好的证明获得显著性的方式,除此之外,还列举出对获得显著性的影响因素;三是明确了功能性声音和通用性声音是否具备显著性;四是承认独创性的声音具有固有显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