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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以来,中国就开始了新的教育改革,而语文课程标准的制定是课程与教学改革的重要部分,所以中国一直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语文课程标准。在此背景下,进行中美高中语文(母语)课程标准的比较研究,分析二者的差异性,对我国高中课程标准的修订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本研究立足中美两国的语文课程,选取美国堪萨斯州和我国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作为比较对象,采用了文献法、比较分析法和个案研究法,从宏观和微观两个不同的角度,对课程标准的制定、结构、课程内容、教学策略、教学评价和语文教材等几个方面进行比较研究,得出二者的异同点。中国与堪萨斯州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有相同点,最主要的是不同点。在课程标准的制定上,二者的制定者不同。在课程标准的结构上,课程理念和课程目标不同。堪萨斯州主要是为了学生将来可以进入大学或者就业做准备。在课程内容上,堪萨斯州主要从阅读、写作、听说和语言四块对比分析;中国没有分这四块讲述。在教学策略上,堪萨斯州特别强调支架式教学方法和元认知策略的使用,操作性很强,中国没有给出具体的教学方法。在教学评价上,堪萨斯州有系统的评价标准,写作评价有模板分析;评分方式多元化,大学入学标准更加灵活。在语文教材上,堪萨斯的教材《文学的要素》的作家知识非常详细,也很重视文学技能的运用。最后根据不同点对我国课程标准的修订给出几点启示。主要有:注重课程标准的阶段性,用年级标准区分难度;在实施建议中增加具体的教学方法和策略性知识;增加职业教育的内容,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把家庭教育纳入课程标准中,学校、教师和家长共同合作;把学生的平时成绩和选修课成绩纳入考核标准中;在教材中增加全面的作者知识,重视文学技能的运用。